坚持把民心作为最大政治,把民心作为执政合法性之基础,并非是难以把握的抽象概念,而是具有丰富内涵的具体存在,民意、民生、民主等概念是支撑民心的最基本要件。如果说民心向背是执政合法性的基本原理,那么民生改善就是维护执政合法性的第一要务。毛泽东曾如此说道:“如果我们不能使……人民的生活有所改善,那我们就不能维持政权,我们就会站不住脚,我们就会要失败”;邓小平更是强调,“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就是死路一条”。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高,习近平总书记仍然强调要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并特别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民生为要,固然不错,但停留于此,还远远不够,显然还跳不出黄炎培先生所说的“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实践表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维护执政合法性基础的根本制度选择。
中国共产党坚持把民心作为最大政治,作为执政合法性的基础,把顺民意、厚民生、行民主作为执政的指标和要件,使民意、民生、民主三者有机统一、相互促进、互为条件,在政治实践中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合法性理论。这种合法性具体体现为历史合法性、结构合法性、绩效合法性与目标合法性。中国共产党以实现国家独立、人民解放、民族团结,在洗刷历史耻辱的进程中取得执政的历史合法性;以先进政党和合理制度安排,在结构合法性上实现了对中国以往制度和西方政党政治的双重超越;以超大国家治理、超常规发展的奇迹,在绩效合法性上实现了对西方现代化模式和现代化进程的双重超越;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开展合作共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战略选择,在执政的目标合法性上体现了人类最崇高的追求与梦想。实践表明,民心向背,并非不可测度的抽象概念,而是能够科学判定执政合法性的具有真正现实意义的政治尺度。民心向背,作为中国共产党对执政合法性基础的科学总结,作为中国政治文明的一个伟大发现,对世界政治文明和政治学的发展也具有重要启发意义。(作者:刘世军 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光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