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就要敢于担当,不担当就会被问责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赋予纪检干部的使命与责任,这决定了纪检干部必须要敢于亮剑,用实际行动和担当精神做好本职工作,以担当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干着监督执纪问责的活,哪能不得罪人?如果我们前怕狼后怕虎,那置纪律于何处,置群众的利益于何处?”一位纪检干部如是说。纪检工作干的就是得罪人的活,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有负于党和人民。如果纪检干部都甘当“和事佬”,乐当“老好人”,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如果纪检干部监督畏首畏尾,该发现的问题发现不了,看到问题“睁只眼闭只眼”,甚至顺水推舟,为他人“捂案”“压案”,必然导致纪委的监督责任虚化无力。
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从严执纪。每一名纪检干部,都必须有更高的政治站位,既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更敢于同腐败行为作斗争,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而这源于坚定的理想信念、牢固的宗旨意识、自觉的党性觉悟。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队伍的监督管理,坚持严管厚爱,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和人民信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连生表示。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了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多措并举,强化纪检干部责任意识,对于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纪检干部坚决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不久前热播的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就曝光了这样一组数据: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全国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被问责的纪检干部4800多人,其中纪委书记、纪检组长3100多人。数据再次表明,纪检干部不能当“和事佬”,不履行责任就要受惩处。(何育容 彭灵燕)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