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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参与立法协商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任重道远

发表于 2017-2-11 08:24:3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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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团中央邀请青少年参与讨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参与征求意见环节的讨论。通过网上报名和基层团组织推荐,青少年和网友代表14人、家长和教育工作者代表7人参与本次讨论,多角度交流了如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明确:用法律终止“电击治疗网瘾”乱象
  “电击治疗网瘾”一度是舆论关注热点。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第二十条中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虐待、胁迫等非法手段从事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活动,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林健是北京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她注意到:“在早期草稿中有‘网络成瘾’的表述,现在已经改成了‘沉迷网络’,这是一个进步,因为现在学界对于网络成瘾没有定论,我们确实不好说这个话。”
  长期从事青少年研究的陆士桢教授表示:对沉迷网络的矫治机构,要有正式身份的管理,机构的成立要经过正式审批。到底是归谁管理,是教育部门还是民政部门一定要明确。一旦发现有拘禁、打骂未成年人的现象,还得以法律为依据,对于触犯法律的行为,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干预。

  2关键: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亟待提升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第十二条明确,智能终端产品制造商在产品出厂时、智能终端产品进口商在产品销售前应当在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或者为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提供便利并采用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安装渠道和方法。
  “网络只是一个诱因,法律应强调学校和家长对未成年人的引导。”樊迪认为不能把所有网络带来的负面因素都归咎于网络,并分析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问题,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才是出路,应对家长进行培训教育,学会引导未成年人。
  “我们处在价值观非常多元的时代,现在的孩子们获知信息的渠道太多,单纯堵是行不通的,他们不从网上渠道,也可以从学校、社会、家庭获知信息,这是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除了从技术层面考量这个事情,关键还是要提高他们的网络素养。”唐景莉说,作为《中国高等教育》的总编辑,她深知对信息进行筛选的重要性。

  3对策:法律要落实但家庭教育不能落空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中,第二十三条“网游宵禁”备受关注:“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其接触的游戏或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连续使用游戏的时间和单日累计使用游戏的时间,禁止未成年人在每日的0:00至8:00期间使用网络游戏服务。”
  要解决网络给未成年人带来的负面问题,绝不是单靠法律就能一劳永逸。当被问到若发现孩子接触有不良信息的网站是否会举报时,家长洪宝琴坦言:“从没有举报过,也没有举报的意识。”媒体运营人林昊男发现网络举报的流程非常烦琐,仍存在优化流程的空间,比如让第三方机构参与受理举报,如果同一用户同一个问题多次举报,仍没有满意回复,考虑上报有关部门,进行第二次受理。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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