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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属于英美法系中的专门概念,也叫执法圈套(entrapment)。从法理上分析,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国家当然不应该惩罚这种行为。但它也备受争议——“诱惑取证”的目的是取据而不是诱证,否则就违背了执法的正义初衷。之所以近来该词蹿红,得益于上海一些区的城交执法部门故意违法实施“钓鱼事件”和引起轰动的“孙中界断指事件”的曝光。因此,如今的各类“钓鱼执法”,已是假借道德、法律名义最终敛财的卑鄙公权力行为了。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机孙中界好心顺路搭载一名年轻人,谁知却掉进“钓鱼执法”的陷阱之中,被上海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定为“非法营运”,孙中界为表清白愤而举刀自杀,所幸同事及时制止,才没有酿成惨剧。何谓“钓鱼执法”?根据众多遭到钓鱼式执法的人士描述,所谓的“钓鱼执法”是指执法人员化装成行人,谎称需要帮助,坐上司机的车,事先并没有提起报酬问题。但是在到达目的地时不由分说将报酬放在司机面前,早已潜伏在周围的执法人员一拥而上将司机制服,称其“非法营运”,强制司机接受罚款或采取其他处罚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