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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领导致电要懂啥“规矩”

发表于 2010-3-12 17:02:3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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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毕业于中山大学的林立峰,在看守所只呆了24小时便被宣布“发狂致死”。据了解,林全身有多处伤痕,多处发淤,七根肋骨骨折。记者向广东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泉求证此事时,梁泉大声说:“你怎么可以随便就打电话给我这个政法机关的领导?一点规矩都不懂。”

   华商报发表王传涛的文章:究竟是什么样的规矩可以拒绝记者给梁副检察长打电话?是政法机关不在舆论监督的范围之内?还是记者在采访官员之前必须先得递上个红包?这样的“规矩”是政法部门自己的,还是其他地方其他官员也有这条“潜规则”?事实上,给官员打电话不仅是可行的,而且官员也有接受采访的义务。原因有二。其一,媒体的监督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近些年来,作为权力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媒体的监督权发挥了很好的监督效力,并且这种效力在进一步扩大,诸如“邓玉娇案”、“躲猫猫案”能如此纠结然后真相大白,媒体功不可没。其二,从政府信息公开角度而言,既然官员的姓名、手机等内容都贴上了政府网站,那么不管是普通市民还是媒体记者在遇到问题时,找到相应官员的电话然后从官员口中证实清楚,就应该是一种行政常态。我们不禁要问:到底是谁“一点规矩都不懂”呢?

    随想:新闻中时常出现下面的镜头——面对记者的疑问,机关工作人员说:这事我不知情,有问题找领导,领导目前不在。记者蹲点也好,多次突然袭击也罢,最终“逮”到领导时,领导要么掩面拒绝接受采访,要么满嘴打太极……如果按照所谓的规矩来,媒体根本问不出所以然。说白了,规矩就是“别给领导找麻烦”。某些领导对待媒体时还是“两面派”——夸耀政绩、形象风光时,唯恐少给特写镜头;面对质疑、遭遇事故,恨不得记者赶紧“消失”。群众的确“不明真相”,正因如此,才想问个明白。某些领导要么三缄其口,要么火冒三丈,只能留下更多问号,让人产生掩盖子的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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