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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跟着老总涨工资”靠不靠谱

发表于 2010-3-12 17:21:3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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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国有企业高管收入过高为人们所诟病。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邹震表示,全国总工会建议建立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工资收入的增长相挂钩的机制。“也就是说,把对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长情况,作为考核企业领导人的主要指标之一。”(《成都商报》3月10日)

  今年两会上,收入分配差距是一个热点议题。中国国家统计局最新的数据显示,去年中国城乡收入差距达到1978年以来的最大水平。在新华网举行的“今年两会,你最关心的话题”的调查中,“收入分配”问题位居榜首。促进劳资和谐、维护国企内部收入分配公正,已成共识。笔者注意到,不论是各地已经出台的确保职工工资正常增长的机制或政策,还是代表委员们的建议,都对“职工工资不增长,企业负责人不得涨薪”情有独钟。

  今年两会后,“老总涨薪职工不涨”的不公状况或成为历史,实现“老总与员工同涨薪”。可问题在于,如果涨幅悬殊,还是意味着收入的悬殊。而即便企业经营者与职工工资涨幅一样,也仍然会导致收入差距的扩大。譬如某企业的一线职工工资为1000元,而企业经营者的工资为10000元,企业经营者与职工的工资涨幅同样为“10%”,结果是后者实际收入的增加是前者的10倍。

  在笔者看来,导致企业一线职工收入不高问题的症结在于“机制不公正”,并非是“谁涨谁不涨”的问题。经营者的收入是一线职工的十几倍、几十倍乃至更高,不是因为他们加薪次数多而职工工资增长次数少,而是由于分配制度不公,企业利润长期流向经营管理层,普通职工当前的工资基数太低。两个相差几十倍的基数,即便是以同步的涨幅一起上浮,也不会缩小收入差距。

  由此可见,通过“老总员工同涨薪”去维护国企收入分配公正是一种幻觉。还是要通过制度跟进和政策引导,尽快打破国企内部分配不公的怪圈,从根本上改革国企内部收入分配机制,切实提高一线职工的工资基数,让政策的实惠实实在在流入职工口袋。

  当然,在当前的语境下,确保国企劳资和谐的制度落实,当然仅靠企业经营者自觉是不行的,必须引入公权力的深度参与。只有依靠强有力的公权力监督,才能最终打破企业分配不公的积弊,确保职工工资实质性增长及收入分配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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