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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  记者 封满楼 |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成长的促进作用,搭建技能比拼、技艺展示的平台,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2017年度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申报启动,被批准纳入2017年度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竞赛活动,可按《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享受职业资格认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申报等待遇。 | 职业技能竞赛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具备职业技能竞赛所需的场所、设施和设备;有与职业技能竞赛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有与职业技能竞赛水平相适应的专家队伍,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有与职业技能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支持。 |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举办的全市性、跨行业(系统)的竞赛活动,应当申报市级一类竞赛。由市直单位、中央省驻青单位、市级行业协会、企业集团组织举办的单一行业(系统、单位)的竞赛活动,应当申报市级二类竞赛。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举办的区域性跨行业(系统)竞赛活动,应当申报市级二类竞赛。申报竞赛的职业(工种)应优先选择通用性强、就业面广、社会影响大、发展较迅速的职业(工种)及国际、国家、省职业技能竞赛涉及的职业(工种)。 | 2017年全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将由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情况进行统筹考虑,研究确定后下发2017年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被批准纳入2017年度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竞赛活动,可按《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享受职业资格认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申报等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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