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民意在干部选任中的权重
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仅影响政府形象,妨碍事业发展,而且涣散了党心,冷却了民心。保持党群血肉联系,党员领导干部是重点和关键。其中,选好人用好人,让群众有更多的参与感,是做好群众工作最重要的基础和前提。要在坚定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基础上,扩大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程序民主,让群众有更多的发言权、选择权、决定权,以“权由民所授”来确保“权为民所用”。要加大“民意”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中的作用,甚至决定作用,让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使“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蔚成风气。要进一步扩大干部考评中的民主,加快建立群众满意度测评体系,提高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用科学的制度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俯下身子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重点工程“一上就闹,一闹就停”,甚至“朝令夕废”的困局,多数是因为这些重点工程和重大决策没有识民情、接地气。打破类似困局,必须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一要建立经常性的民意调研机制。通过对政策时事热点和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快速反应调查以及社会民众心理调查等,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为科学决策打牢民意基础。二要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测评等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都要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是否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是否符合本地区发展实际等,切实做到没有兼顾各方面利益的不出台,与民争利的不出台,配套措施跟不上的不出台。三要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以及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文件精神,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防止“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现象的发生。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委组织部研究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