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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以后遇到法律方面的难题,不用犯愁了,我们工人也有法律顾问啦!”攀钢冶材公司耐材分公司职工代表胡孝云说。2月10日上午,攀钢冶材公司举行工会为职工聘请法律服务签约暨法律顾问聘请仪式,55名职工代表见证了签约仪式。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也是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基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大背景下,企业改革的持续深化,职工维护自身权益意识不断增强,对工会组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把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工作纳入建设法治中国的轨道,在为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发展营造和谐内部环境的同时,最大程度地运用法律从根本上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此,攀钢冶材公司工会积极探索和尝试指导职工依法维权的新模式,经与一律师事务所磋商达成合作,聘请该律师事务所为冶材公司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事务所指定律师担任该公司职工的法律顾问,提供常年法律咨询服务,并举行法律服务签约暨法律顾问聘请仪式。
依据协议,律师事务所将为该公司职工在工作、婚姻、家庭以及其他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指导职工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职工需要,对其进行法律法规答疑;根据职工委托,代办职工的其他法律事务等。
据了解,该公司工会为职工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之举,在攀钢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中还是第一家单位,攀钢集团公司工会领导高度重视,称赞此举是让法律贴近职工、服务职工的有益尝试和探索,是引导职工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正确维权,避免错误维权行为好做法,此举更得到了该公司55名见证签约仪式的职工代表的普遍称赞。
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