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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罚款岂能搞平均
——四川达竹煤电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汪勇
近日,笔者在某矿了解到,有两名职工无视安全法规,违章造成一起设备安全事故,该矿给予这两名职工500元的安全罚款处理,该队领导则不把责任划清,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把本应由领导和责任人承担的罚款,实行“吃大锅饭”,安全罚款大搞人人有份,形成安全罚款搞平均的现象。对此,职工怨声道气,情绪低下。
笔者认为,安全罚款搞平均不利于企业安全生产,搞平均达不到警示的作用。理由有四:其一,常搞平均,大家的安全意识就会减弱,事故就会多发,再则说搞平均,它本身就是事故的苗头,犹如一颗炸弹安放在企业,其后果不堪设想。其二,安全罚款搞平均,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它不仅侵犯了广大职工的利益,也不利于对当事者和事故的追查与分析处理。其三,安全罚款搞平均,事故责任者不能从中吸取教训。反之,他会认为自己的责任小,即使出了事故,又不是我一人承担,自己的损失总要小一些。这样下去怎能使责任人有“切肤之痛”、吸取教训呢?其四,安全罚款搞平均,说白了,就是让职工蛮干,支持职工违章。
为此,笔者呼吁,各企业要以安全文化为导向,构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并从人的安全本质化入手,努力构建“人机互补、人机制约”的安全系统,使员工由“本能安全”、“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和“互助安全”逐步转变,形成正确的安全文化价值观。不管是谁违章蛮干,造成安全事故,企业都应分清责任主次,是谁的责任就应由谁承担,安全罚款千万别搞平均。否者,要使企业安全生产就是一句空话。构建和谐企业就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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