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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7 10: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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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说法,称“死舅”并非真的关乎舅舅,而是暗指“思旧”,跟清军入关后的“剃发令”有关。民国二十四年版的《掖县志》中说:“闻诸乡老谈前清下剃发之诏于顺治四年正月实行,明朝体制一变,民间以剃发之故思及旧君,故曰‘思旧’。相沿既久,遂误作‘死舅’。”正月为一年之始,有如一日之晨,正月整整一个月不剃头,乃汉人借以思念故国。我们无从考证这一条目的真实性,但在民间文化之中,名字的讹改,大抵就是获得合法性的一种手段。
“思旧”一说,清晰地呈现出了附加在头发之上的“身体政治”。清亡后,胡蕴玉著《发史》,其中写到头发的意义已然超越了作为身体附属物之本身:“入关之初,发令下,吾民族之不忍受辱而死者,不知凡几,幸而不死,或埋居土室,或遁迹深山,甚且削发披缁,其百折不回之气,腕可折,头可断,肉可脔,身可碎,白刃可蹈,鼎镬可赴,而此星星之发,必不可剃,其意岂在一发哉!盖不忍视上国之衣冠,沦于夷狄耳。”
或许因为头发是人身上最可塑和可变的部分,它便成了意识形态争夺最激烈的战场。人们总喜欢在头发上做文章来区分人的归属,“披发左衽”是非我族类的野蛮人,主动除去头发的僧尼是退出世俗社会,而满人的政治征服是“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简单粗暴但有效,上亿汉人的屈服直接写在头上。可吊诡的是,近三百年后,剪辫和留辫,重新又是一次付出了血之代价的权力宣示。
为了保全头发,人们却往往要献出头颅。西方人类学著作《金枝》中也有这样的故事:法兰克人的国王从来不剪短头发,因为剪发等于否认国王的权力。所以当面对着一把剪刀和一支剑之时,高傲的皇太后选择了让自己的两个孙子留着头发而死,而非剪去头发然后偷生。
这样的悖论不禁叫人问:这到底是人类生存的荒谬,还是人性的高贵与文明呢?——但或许,历史也是永无一个确切答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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