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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保定市莲池区总工会正式印发《关于推荐评选“优秀女职工示范岗”“优秀女职工标兵”“优秀女干部”的通知》,标志着该区总工会“迎‘三八’关爱女职工系列活动”全面展开。
为关心关爱女职工,维护女职工的合法和特殊权益,继续激励全区女职工发扬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经济文化强区、幸福魅力莲池各项工作中,保定市莲池区总工会决定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开展“优秀女职工示范岗”“优秀女职工标兵”“优秀女干部”(不包括女工会主席)评选、深入宣传《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聘请女职工心理健康志愿者等一系列活动。
《通知》中详细列举了优秀女职工示范岗等三项先进的评选条件、推荐评选程序及具体要求。有关单位推荐后,市总工会将专门组织人员进行评选,并于今年“三八”节进行隆重表彰。“仔细看评选条件会看到,我们在三项先进的评选条件中,除爱岗敬业、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外,都有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健全、积极参加区总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重视和支持工会工作等内容,这是先决条件,做不到这些要求,不予评选。”保定市莲池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英红对记者说。
为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帮助女职工化解心理矛盾,解决心理障碍,该区总工会决定聘请一批持有“心理健康咨询师证”的心理健康志愿者,并于“三八节前”为有需要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女职工开始提供帮助。
此外,三八妇女节前,该区总工会还将帮助全区1万多名女职工购买“女职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20元保险将享受6种妇女病的1万元保险金。
“我们开展关爱女职工系列活动,是对全区女职工的关心和关爱,是对优秀女职工和女干部的肯定和表彰,更是对他们工作的赞扬和激励,这些活动得到了区委、区政府领导的肯定和支持,也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拥护和赞扬,我们觉得这很有意义。”保定市莲池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田秀芹说。
来源: 中工网—《河北工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