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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特色与就职提醒] (城管)小区植入广告一年的收益可观 收益归了谁?

发表于 2010-3-21 17:25:3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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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植入广告收益归了谁?
市城管局称,将全力清除违法广告,但需多部门合作才可解决
深圳新闻网       深圳的户外广告因不够规范晃人眼烦人心,此现象昨经本报报道后,引来众人关注。昨天,不少市民致电本报热线,纷纷就户外广告的乱象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特别是就小区广告收入究竟用在了哪儿提出质疑。市城管局表示,将全力拆除违法广告牌,但需得到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大力支持。
市民:小区广告收入用在哪儿?
就小区内植入广告一事,不少市民表达了他们的疑惑。市民秦先生说,他住的小区,楼道、电梯内外、宣传栏上都设有广告,“要占用这些地方打广告,必须要交钱给管理处,但这些地方属于公共用地,收益应该归业主享有,但这么多年来,我从来不知道这笔钱被用到了何处。”
市民邓女士则表示,物业管理处在小区广告方面的收益,应该向业主公布,并写明该笔款项将用作何用。“否则本来应该属于业主的收益,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消失了,实在对我们很不公平。”
物管:与维护费一起计算使用
记者就此采访了园岭花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刘小姐,她表示,小区内早在七八年前便已经开始设立广告牌,“刚开始以公益广告为主,电梯口的液晶广告屏播放的大多是花钱买来的笑话视频等,但后来管理处也逐步投放了一些广告公司提供的商业广告。”她说,以南国大厦为例,广告每年给小区带来的收益为数不少。原则上,管理处承认这些收益属于业主,“广告所得的资金,由管理处统计,并纳入小区日常维护费用当中。”对于有业主希望知道这些钱具体用在了哪儿,她回应称,由于广告收益和维护费用一起计算、使用,很难明确地给出这些资金的最后去向。
新闻路华富大厦管理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厦内的广告是总公司分派下来的,广告费也是总公司在收取。至于收取的广告费被用于何处,他表示不清楚。
广告公司:小区一年至少可进账10万
记者就此向一家深圳广告公司进行咨询。据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的电梯广告已经占领了整个深圳市高档社区可用电梯数的70%。而在小区做广告只需向管理处缴纳费用,以电梯为例,一般的小区每个月都在800元至1000元左右,小区越高档,商家投放广告的费用也越高。因此,好一点小区的广告收益一年至少可以达到10万元;如果设置临街的大型户外广告则收益更高,而广告的管理和维护费用也全部由广告公司支付,物业管理方面只需“坐地收钱”就行。
市监局:无小区备案发布广告
对于这种小区内的广告,市城管部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社区广告因为设立在小区建筑红线范围内,因此他们没有管理权限,只能由社区业主委员会确定。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同意私自设立广告牌,行为涉嫌违法。
记者拨打12315咨询,工作人员表示,社区广告发布内容和其他广告发布程序一样,应该要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必须要经过审核、核定之后才能发布。该工作人员称,目前,尚没有社区内发布广告的登记备案,“这种没有经过审核就发布广告的行为,涉嫌违法。”
律师:
物管无权私占广告收益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远伸表示,如果小区内的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没有约定房屋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开发商所有的话,那么那些公共区域的广告位收益应当归业主所有。
那么,业主们应当如何行使小区广告的管理权利呢?黄远伸表示,广告能否进入小区必须经过小区业主同意,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经2/3以上业主通过方能执行。而小区广告收益如何支配同样也必须经过上述程序才能最终决定。在一些地方,小区广告收益有的充抵下一年的物业费,有的则作为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的补充。若业主委托物业公司代收这笔资金,物业应当将收取的钱款单独立账,每年年底向小区业主公示这些广告收益的收支情况,及钱款支出的具体流向。
黄远伸还表示,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电梯、外墙面、共有绿地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物业服务企业(物管)无权自主在业主共有的电梯、外墙体随意做广告。如果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征得相关业主同意,物管可以在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或者授权下,报经工商等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实施。
黄远伸说,至于在电梯内、外墙上设置广告的内容、广告收益的归属,应该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物管无权取得广告收益。如果物管擅自在小区电梯、外墙体上设置广告,侵犯了业主权益,业主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物管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网友声音
网友“哥不寂寞”:小区里面讲究的就是一个干净,和谐,但是现在打开门就贴着小广告,出门坐电梯有广告,到了大门口又有广告,还有一些人看到你就给你发广告单,这还有完没完?
网友“不吃萝卜的小白兔”:小区里面很多一层的民居都贴着很多广告,有管理处的,也有居民自己贴的。做广告的收益我们没有,还要整天忍受“被广告”,支持城管把它们全部扫干净!
网友“激情不再”:小区里面的广告应当有一个部门来监管,我3岁的孩子很多时候拿回来一些避孕药之类的广告问这是什么,我该怎么回答?不能再这么搞下去了!
网友“summon0101”:反对小区里栽满广告牌,占用了绿地,影响了视线,破坏了气氛。是谁授权这些广告公司的?经过业主委员会研究了么?业主委员会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了么?
城管部门:全力拆除违法广告牌
据悉,从2006年8月开始,我市就已经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全市共拆除以楼顶广告为主的违规设置和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牌11万块,但很多未经审批的违法广告牌仍以很快的速度再次贴满楼体墙面。对此,市城管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两年内,根据市容环境提升方案的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将严厉查处各种违规户外广告,净化、美化城市的凌空立面,保持和提升城市优美度。同时,市监察支队还将进一步加强执法督察,全面管控好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市容环境包括户外广告设置;将加大巡查力度,落实辖区督办责任制,完善执法监察巡查制度;同时加强案件查处,加大对重点路段户外广告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对于拆除过程中出现的阻力,城管执法人员也表示,需得到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大力支持,才能将这项工作进行下去。据介绍,拆除广告牌的阻力之一就是来自企业主,他们担心广告牌被拆除后再按照规范进行设置,广告牌的数量肯定会减少,尺寸肯定会缩小,这样公司的形象也会受到影响。另一阻力则来自广告公司,一块广告牌往往会牵扯到巨大的经济利益,其中大型立柱广告牌的利润就非常丰厚,尤其是在窗口门户地区和重点商业街区,每年的租金高达几百万元。在拆除广告牌时,可能还会因为涉及到部门利益,引发部门间的冲突,执法人员可能遭到其他部门的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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