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总工会十三届五次全委会、松原市总工会五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维权主旨作用,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松原市总近日出台制定了《松原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百分制考核细则》、《松原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百分制考核细则》、《松原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百分制考核细则》,旨在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三支队伍”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三支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维权能力,从今年开始对“三支队伍”实行百分制考核。
考核细则分别依据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工作职责,明确规定了考核目标,设立了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两项共100分的考核分值,并针对“三支队伍”的工作实绩、创新方法设立了加分项目。为了强化督查,从严考核,市总将采取分四个季度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即:一季度重点考核任务安排情况;二季度重点考核工作进展情况;三季度重点考核工作成果情况;四季度重点进行全面考核验收。考核细则还规定了考核要实、要细、要严,要考出真实效果,并建立表彰激励机制。
来源:吉林省总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