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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总工会适应全市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和转型升级形势下劳动关系矛盾的新特点,以引发劳动争议纠纷较为突出的四大问题为重点,通过“常态、集中、检查、调处”四种形式,切实履行工会监督职能,推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不断减少违规用工风险和不必要的劳资纠纷,在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工会应有的作用。
抓基层,形成常态式监督。将监督工作列入全年考核,围绕“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安全保障、社会保险费缴纳、工资报酬支付”四大问题为重点,整理形成56个重点监督点,要求全市各区镇结合区域实际,定期开展监督工作,形成月月有监督的常态式格局。2016年,全市各区镇工会对156家企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涉及职工近3万人次。
抓重点,形成集中式监督。根据各区域特点,张家港市总工会专门建立监督工作督导小组,有针对性地对外资、服装纺织等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开展督查,一方面了解重点企业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一方面检查区镇监督工作效果,并形成专项通报下发至基层,帮助企业纠正劳动合同签订、加班工资支付、女职工产假相关待遇等8大类违法用工问题。
抓联动,形成检查式监督。与人社、安监、司法等部门加强联动,针对农民工、女职工、未成年工等不同人群开展开展了以劳动合同签订、安全生产、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等专项内容为主题的检查监督活动,其中为加强对女职工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各项权益落到实处,开展了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女职工“四期”保护、女职工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落实、女职工心理健康以及其他各类合法权益及特殊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抓个案,形成调处式监督。与职工援助服务职工心、工会仲裁庭建立重点监督对象信息互通机制,对信访接待、争议调解以及仲裁案件中涉案企业的争议类型分类分析,对严重违法劳动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涉案企业的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调处式监督,帮助企业更好地完善企业经营制度,有效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来源:工会普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