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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毅: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任务

发表于 2010-3-22 17:42:4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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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第一,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面向“三农”、服务“三农”的,离不开“三农”这个大背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大问题,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一直高度重视。党的奋斗历程和“三农”工作实践告诉我们,我们党是靠农民起家、靠农业发展、靠农村改革取得突破的,什么时候重视并加强了“三农”工作,什么时候就抓住了根本,整个经济就会得到有力支撑而快速发展,整个社会就会呈现出和谐稳定的局面。所以,对“三农”的历史贡献我们绝不能忘记,对“三农”的重要地位我们绝不能忽视,对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责任我们绝不能懈怠。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体现,是保障农村改革发展顺利进行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个重要着力点,紧紧围绕中央对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发挥保障作用上作文章。

  第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客观需要

  我们党是一个有80多年历史、60年执政经验的党,能不能继续长期执政,能不能执好政,关键在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把党自身建设好。加强党的建设基础在农村、重头在农村。现在,全国有农村党员3175万名,农村基层干部约600万名,乡镇党委3.4万个,村党组织6O.5万个。这些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完成各项任务、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组织者、领导者、实施者。总体上看,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他们兢兢业业工作,默默无闻奉献,涌现出一大批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党员干部,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应对重大挑战、完成重大任务的实践中,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冲锋在前,不畏艰险,经受住了考验,赢得了广泛赞誉。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农村党的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地方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意见很大。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农村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打基础、利长远的重要工作。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扩大党在农村的群众基础;对于发挥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农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都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需要

  近些年来,党中央就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际国内环境复杂多变,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短期内难以消除,新的情况和问题还会不断出现。为此,中央反复强调,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这个判断非常清醒,也非常准确。正是基于这个判断,基于对产生腐败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的深刻分析,这几年在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提出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拓宽工作领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处于重要基础性地位。过去,我们曾更多地强调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放在党政机关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身上,应该说是必要的。但从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出发,重视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已经刻不容缓。这方面工作做好了,有利于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利于让广大农民群众更直接地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有利于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工作水平。
  二、要全面客观地分析现状,增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如何看待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用两句话作个概括:

  第一句话,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近三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作了大量艰苦细致地工作,呈现出全面发展、不断深入的良好局面,具体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重视程度越来越高。首先是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个专题写了进去,这是突破性的、前所未有的。中央纪委这几年一直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看得很重,抓得很紧,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多次提出要求、具体指导。中央纪委先后组织召开了三次全国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即2006年10月在北京召开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 2008年7月在河南郑州召开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 2008年12月又召开了全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央纪委主要领导都亲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为加强组织协调,由何勇同志牵头,建立了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农办、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部等11个部委参加的中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承担牵头任务的中央部委都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的部委之间还建立了联系沟通机制。从省区市的情况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都得到了不同程度加强。不少省区市纪委书记带队深入农村调研,有的省委书记、省长还亲自抓这项工作。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大部分市、县都成立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构,基本都是纪委书记和一名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这些都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2、工作思路越来越清晰。随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实践的发展,思路逐步理顺,要求逐步明确。在工作定位上,坚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强调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和任务,发挥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的政治保障作用。在工作方针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强调要建立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在任务部署上,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把总体要求和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强调把监督检查中央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农民权益、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作为重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组织领导上,坚持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特别强调发挥县、乡两级的重要作用。
  3、创新力度越来越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一是涉及面广,二是工作内容多,三是具有长期性。近几年,各地区、各部门在工作创新上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创造了不少好的做法和经验。这些做法和经验几乎涵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个方面,包括集体“三资”管理、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农村信访、民主管理、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等。

  4、工作成效越来越明显。一是培训教育力度加大。针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实际,采取组织专门培训、宣传正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开展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等形式,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监督力度加大。一些地方勤廉双述、诫勉谈话等制度进一步落实,民主评议村干部和村民询问质询活动逐步推开。全国有1400个县(市、区)编制了村务公开目录,村务公开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三是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力度加大。纠正违法调整收回承包地、强迫流转承包地问题,减轻农民负担;普遍开展了干部下访等活动,及时排查化解矛盾和纠纷,维护了农民切身利益。

  实践表明,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是十分正确的、是完全必要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在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句话,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依然艰巨。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但不能估价过高。应该清醒地看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依然严峻,亟待解决的问题仍然很多。

  1、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持续多发、数量居高不下。近几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两个上升的态势。第一,绝对数量上升。第二,处分农村党员干部人数占全国处分总人数的比例上升。

  2、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十分突出。不作为、以权谋私、拉票贿选、决策不民主、作风简单粗暴的问题确实不同程度地存在。同时农村党员干部还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比如,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基层组织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一些党员干部能力和作风出现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再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一些基层干部对群众漠不关心,感情疏远,责任意识差,久而久之,形成两层皮,甚至离心离德。

  3、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还比较严重。问题比较集中地反映在四个方面:一是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主要表现在土地承包和土地征用两个方面。二是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一些村干部随意签批、随意列支、挪用私存公款等问题突出,白条入账现象屡见不鲜。一些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产权不明,侵占、低价承包和变卖、随意改变权属或无偿占用集体资产资源。三是侵犯村民民主选举权利问题。一些地方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宗教、宗族势力干扰和操纵选举、拉票贿选等问题严重。四是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在惠农补贴发放、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使用中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私分、低效浪费问题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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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2 17:43:49 | 查看全部
  4、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有:一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强,投入精力不够。二是有些工作没有很好落实,一些制度流于形式。三是工作发展不平衡,省与省、地区与地区、部门与部门间工作力度、实际成效等差距较大,有的工作进展迟缓,工作水平不高。四是工作机制还不健全,有的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充分,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存在力量不足问题,等等。

  总之,我们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要有全面客观地分析,既要看到成绩、增强信心,又要保持清醒、看到问题;既要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又要看到这项工作的现实性、紧迫性,不断增强工作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要发扬求真务实作风,进一步做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央已作了全面部署,任务要求都很明确。现在,关键是要结合实际,加大力度,抓好落实。

  (一) 抓重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头绪多、任务重,既要全面抓,整体推进,又要有所侧重,抓好重点,这样才容易抓出成效,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当前,要重点抓好农村土地、集体“三资”、民主选举、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等问题,实际上就是农村人、财、物的问题。这些问题解决好了,就解决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一大半突出问题,务必抓住不放,抓出实效。

  1、切实保障农民物质利益。重点有两个,一个是保障农民的土地利益。对农民来说土地就是命根子。侵害农民土地权益是对农民的最大伤害。当前要加大督查和专项治理力度,坚决查处和纠正在土地承包和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权益的问题。另一个是保障农民的集体财产利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物质基础,必须切实管好用好。要把家底搞清,通过财务清理、清产核资,以及对财务管理混乱村的重点治理,让群众对集体财产有一个明白账。同时形成一套完善的监管制度,让想捞好处的人无空子可钻。

  2、切实维护农民民主权利。农民的民主权利包括 选举权、决策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是发展基层民主的基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深入开展“四个民主实践”,即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实践,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维护农民民主权利,要注意与这“四个民主实践”结合起来,通过落实和完善各项民主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防止和纠正侵犯农民民主权利的行为。尤其要反对和制止宗教、宗族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问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贿选、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行为。要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保证公开及时便捷、全面真实。

  3、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重的状况有了根本性改观,但也要加强监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要坚决查处和纠正对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行为,制售假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的坑农害农行为。认真解决农村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环境污染方面问题,以及侵害农民工权益等问题。要畅通农村诉求渠道,依法及时合理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4、切实改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在2009年初召开的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提出“六个着力”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农村基层特点,大力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第一,要把加强教育、规范行为、强化监督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正面典型,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基础,明确行为规范,有效防范各种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第二,要把改进作风与服务群众结合起来。使作风建设成果体现到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农民群众水平上。比如建立使民服务平台,开展基层站所评议,加强乡镇机关效能建设等,这些都是被实践证明了的有效办法。第三,要把严格管理与激励保障结合起来。既要坚决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又要关心爱护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物质保障,调动和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抓督查,确保强农急农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对“三农”的财政资金投入持续加大。特别是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围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制定了资金投入总额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计划,已经和将要实施许多建设项目,有相当一部分投向农业农村,其中计划用于农村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的达3700亿元。强农惠农政策能否落实、支农投入资金能否管好用好,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们必须把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和支农投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监督检查时要重点盯住三个方面:一是盯住中央涉及农业、农村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涉农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规定投向、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相关资金是否管好用好,坚决防止和纠正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等问题,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私分、低效浪费等行为。二是盯住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对农民直接补贴资金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补贴对象确定、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等几个关键环节,完善“一卡通”等发放形式,保证补贴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发到农民手中。三是盯住抗灾救灾、救济等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大额度资金调拨使用、大宗物资采购和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确保这些资金、物资用于受灾群众。

  (三) 抓源头,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这“三个更加注重”是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反腐倡廉工作实践发展的客观要求。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贯彻这些重要方针和要求,着力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要求,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逐步建立与农村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二是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个方面。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是保证。要注意制度的针对性,围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性、深层次问题,抓住广大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比如民主管理制度、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等,形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要注意制度的科学性,对那些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适时总结提炼,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要注意制度的可操作性,从实际效果出发,简洁明了,具体可行,易于掌握,便于执行。

  三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注重紧贴农村改革实际,融入农村改革发展实践,不断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要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制度、完善机制,诸如,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政绩考核评价机制,深化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推进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等等。既要通过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又要通过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各项改革顺利进行。

  (四)抓指导,确保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工作指导是做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各级各部门包括我们中央纪委在内,都要投入一定精力,研究所辖范围内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指导和推动这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要加强调查研究。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直接面向农村基层,与农民群众密切相关,不了解农村实情、不了解农业现状、不了解农民想法,是做不好的。因此,要特别注意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农民中,了解情况、研究问题,拓宽思路,寻求对策。这样,才能使我们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作出的决策部署、提出的任务要求,更加符合实际,更好地贯彻执行。

  二要坚持因地制宜。我国有2000多个县、34000多个乡镇,经济发展和基础条件千差万别。不同类型农村有不同的特点,纯农型的村和资源型的村不一样,城市郊区的村和偏远村不一样,经济实力强的村和经济薄弱的村不一样。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要求时,绝不能千篇一律,更不要搞“一刀切”。要立足实际,找准结合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三要丰富工作载体。有好的载体,指导工作才有抓手,才能抓实。要建立工作交流载体,通过座谈会、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强沟通。要建立工作示范载体,通过创建示范点、建立联系点、表彰先进等,以点代面、推动工作。

  (五)抓领导,形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全党的一件大事,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农民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事实表明,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的如何,往往与党委和政府的重视程度直接相关。凡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认真、做得扎实、效果明显的,都是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明确。我们纪检监察机关是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能部门,责无旁贷,要当好参谋助手,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任务落实;要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好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要注意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使他们参与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来。

  县级纪委书记,来自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线,所以重点强调一下“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问题。这两句话是中央文件中提出的。提出“县委是关键”,主要是考虑县一级在我国政权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考虑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点。对于县委来说,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上主要是抓好工作部署,实施有效领导,在领导精力、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给予保障。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要任务,投入更多精力。所谓作为主要任务,就是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谋划工作时,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紧抓不放,统筹安排,全力推进。所谓投入更多精力,就是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要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组织、亲自督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集中精力把工作抓深入抓到位。提出“乡镇是基础”,主要考虑乡镇一级处在农村工作最前沿,是基础中的基础。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明确具体责任,着力抓好落实。总之,县、乡两级在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发挥着重要作用,希望同志们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本文是作者2009年在国家行政学院举办的全国县纪委书记培训班上讲话的节录)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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