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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孔祥鑫 来源:新华社 
记者7日从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价格监督部门春节前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的乐天超市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乐天超市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近日对其作出警告和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列出了乐天超市8个价格违法行为。例如:1月20日,乐天超市销售“福临门”水晶米时,标示“原价52.90 现价29.90元/袋”,经查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前的原价为29.90元;销售“52度西凤年份封藏酒”时,标示“原价268.00 现价49.80元/盒”,经查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前的原价为55.00元等。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春节前,乐天超市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各分店降价促销时,存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属于严重的价格欺诈。公司对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重视不够,落实不好,此前因价格违法行为接受过行政处罚并被责令改正,但仍继续实施价格违法行为,因此对其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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