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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2016年度执纪审查绩效考核见实效

发表于 2017-3-13 21:39:2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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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治区纪委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全区7市(地)纪委、自治区纪委派驻的32个纪检组和委厅5个纪检监察室2016年度执纪审查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首次年度执纪审查绩效考核工作圆满落下帷幕。
    客观设置考核标准,提高检查考核的准确性。2016年年初,自治区纪委制定下发《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紧紧围绕基础工作、问题线索处置、立案、限时办结、办案安全等情况,按照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予以分类考核,分别制定不同的考核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加减分项,以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考核内容更具体、更客观,更具操作性和体现导向性。



    规范操作方法,体现绩效考核的真实性。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被考核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考核工作。按照“自评、核实、初评、反馈、征求意见、确定初评结果、领导小组审核”的程序进行,以纪律审查信息管理系统中数据为主要参考,将各被考核单位自评表、自评报告与自治区纪委案管室信息管理系统中数据进行仔细核对后进行评分。在初评结果出来之后,及时将初评分数和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至各被考核单位,再次征求意见,就不足之处进行提醒和督促指导。评分结果经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反复核对,报请九届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强化结果运用,维护绩效考核的严肃性。自治区纪委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考核处于各组第1名的予以表彰,对执纪审查工作开展不力、零立案的单位,责成其认真查找问题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材料向自治区纪委常委会报告。同时,将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综合考核衔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目前,自治区纪委正在修改完善《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开展好绩效考核工作,有力促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打好基础。(自治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王鸿飞)
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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