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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游泳馆经营更需要以人为本

发表于 2017-3-13 22:00:1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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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女士带着宝宝去婴儿游泳馆游泳,一不小心宝宝在泳池里拉臭臭了。店方根据其相关规定,对家长处以200元的罚款。在媒体介入和协调后,店方同意归还吴女士的罚款。(大河网 3月10日)

  婴儿游泳,已经成为了一种流行趋势。在婴儿泳池中,小宝宝可以重温在母体内的时光,锻炼运动协调能力,专业一点的泳池可以家长可以和宝宝一起游泳,感受和宝宝的亲密接触,感知宝宝成长的神奇。

  然而,凡事都有两面性,婴儿游泳也会遇到尴尬的情形。由于宝宝太小,括约肌没有完全发育,经常会控制不住大小便,一旦在泳池里便便,不仅宝宝出糗,家长尴尬、店家也会非常闹心。因为泳池一旦被污染,店家就需要清洁、换水、替换滤芯,还影响到其他宝宝游泳,增加了他们的成本和损失。

  遇到这种情况,一般店家会收取一定的成本费或者扣除宝宝卡上的游泳次数,许多家长也表示理解。可是,近日一婴儿游泳馆因为宝宝在泳池拉了臭臭提出罚款500元(经协商罚款200元)就有些不近人情了。笔者认为,宝宝在泳池大小便,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店家的经营成本,家长给予适当的补偿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漫天要价的话,就有待商榷了。

  这是因为,婴儿游泳馆在开店前,就应该充分考虑到婴幼儿没有到控制大小便的年龄,考虑到污染泳池的事情,做出相应的游泳规定和善意的提醒:比如规定婴幼儿必须穿戴防水纸尿裤,对于没穿戴防水纸尿裤的宝宝可以以成本价出售一次性防水纸尿裤,对于不接受的家长引领他们去一人的小池子中游泳。一旦婴儿不小心在池中大小便,可以和家长协商给予一定的赔偿,但是要按照清洗成本收费,不能漫天要价,不能把自己的经营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另外,店家要严格按照法律经营,他们并没有单方面的处罚权!

  经营,是要依靠诚信为本,婴儿游泳馆的经营更是要充满爱心,以人为本!
来源: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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