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660|回复: 0

[维权中心] 购买"阳光保险"遭忽悠 想理赔却比登天还难

发表于 2010-3-25 08:31:2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给自己的爱车买保险,本是想减少事故发生后的经济损失 ,没想到出事故后,想理赔却比登天还难。3月7日中午,孔先生向记者说起了事情的经过——
        2月18日,我驾车行驶在同三高速公路时发生了事故,事故发生后我立即报了警,高速交警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经勘察后确定我是全责。因为我的车在青岛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了保险,我打电话后他们并没有派人去现场,原因是事故地点太远,过不去。

        无奈之下,只好把车拖到了维修厂。随后我又几次打去电话,一位姓刘的员工最终去查看了车辆受损情况,并拍了照片,不过他说还需要调查就离开了。转眼已经过去半个月了,车辆一直无法维修,这也给我的生活和生意带来了很多不便。

        记者随后致电阳光保险公司这位姓刘的员工,他答复说,“对于不定损的具体原因,你可以找我们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了解。”说完他直接挂断了记者的电话。在挂电话之前,他给了记者一个保险公司办公室的电话,记者按这个号码打过去,是个空号。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兆鸿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他说:“车主发生交通事故后,按规定保险公司应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对车辆受损情况进行勘察,不能以路途远为理由拒绝去现场。如果保险公司不及时给车主定损,车主可以通过发通知的方式,提醒、敦促保险公司在一定期限内给出明确说法。如果过了这个期限,车主可以先维修车辆,然后再索取理赔。假如保险公司不同意,车主可以根据当时保险合同的约定,通过仲裁或者起诉等方式处理纠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