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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3月23日召开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讲话中指出,中央部门公用经费统一压
缩5%,出国出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经费都要有所减少。(3月24日 《新京报》)
这是继2008年中央部门公用经费缩减5%后,又一次相同比例的公费缩减,中央机关的率先垂范,彰显了国家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共本质。
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调研数据显示,2005年以来,我国财政行政事业公用经费支出每年增加1000多亿元,2009年该项经费支出已接近11000亿元。全国政协委员任玉岭提供的数据表明,行政公用经费大约占整个财政收入的30%,且平均每年增长23%。逐年递增的行政公用经费不仅间接地加重了民众的经济负担,也挤压了有限有民生投入。更为严重的是,数量庞大的公用经费支出助长了吃喝歪风,滋生腐败现象。
因此,将公用经费缩减指标制度化和常态化,以一定的缩减比例固定下来,不仅是打造“节约型政府”的契机,也是践行“让人民的钱更好为地为人民谋利益”财政理念的最好体现。地方各级政府也应上行下效,制定类似的削减公用经费开支的硬指标,从而架构起全国性的公用经费压缩计划。倘若以去年1万亿公用经费来计算,即便按5%的比例压缩,也能节约550亿人民币。依目前我国机关事业公用经费支出,完全有能力挤出这部分支出。
当前世界各国公用经费占财政开支的比重,日本是2.38%、英国是4.19%、韩国是5.06%、法国是6.5%,世界平均水平约为5%。完全可以参照5%的预期目标,制定出逐年缩减计划。如果能够将我国的行政经费占财政收入比重降到世界平均水准,那么,节省出来的公用经费将能有效增加对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投入。
此外,缩减公用经费的流向也要做到公开透明。2008年中央压缩5%的公用经费后,财政部不仅公开压缩具体数字,而且也公开了具体流向。因此,各级政府每年节省下来会议费、车辆大修费、设备购置费以及专项业务费等公用经费的具体数额和用途,也要公布于众,接受公众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