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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女记者因采访火灾遭粗暴袭击,被几个彪形大汉架空拖离现场,媒体人的尊严受到严重践踏。
类似事件近年来屡有发生。记者的采访权,时常受到来自各方的无理阻挠和粗暴干涉。在行政层面,一些官员可以随意阻止甚至斥责他们所不中意的媒体提问,甚至习惯性地动用权力来威胁胆敢“冒犯”的记者;在执法
层面,一些公安人员对现场采访的记者推搡驱赶,甚至无理殴打辱骂,动辄以“拘你”“办你”相威胁;在企业层面,特别是在灾难或事故发生之际,一些无良老板和员工最要防的便是记者,文的试图用封口费收买,武的就以恫吓或武力相要挟。他们羞辱和轻蔑的,并非偶然的个体,而是媒体所代表的公众利益,公众尊严。
此时,重温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倍觉其中的两点新意,对中国的民主政治,进而对捍卫媒体监督的权力,意义极其重大。
其一,“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决策层特别提出“人民的尊严”,是历史的进步。五千年的中国史,拥有至高无上的尊严的,唯有权力阶层,“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庶人是向无尊严可言的。现在,人民的尊严被庄重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令人振奋。然而,在政府工作报告话音未落之际,一系列打压甚至羞辱媒体人的事件接踵发生,让人痛感这份尊严的获得,还任重而道远。
其二,“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里直接指出了,权力需要“阳光”,媒体的监督是充要条件。然而,目前来看,监督和批评的“条件”,还相当缺失,相当脆弱。
细究一下,“尊严”和“阳光”,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同一个道理。试想,一个被剥夺了知情权的人,如何享受阳光,哪还有任何尊严可言?
记者是现代文明、公民社会的标志性职业之一。他们四处奔走、如实记录、大声疾呼,其目标只有一个,要还公众以知情的尊严、监督的尊严。
具体到每一个记者个体,其实并不比别的职业有更高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从目前看,记者一样住蜗居、挤公车,同时要行走天下、揭恶扬善,他们顶风冒雪或是风餐露宿,采访时常需体力劳动,还是高风险职业,要时常面对一些来自方方面面的阻挠、恐吓和“肢体冲突”。有统计表明,记者这个职业的伤亡率奇高,而健康指数很低。这样一个人群,却有着独特的职业尊严,这份职业尊严的源头,就是至高无上的公众知情权。
如果,在我们的社会环境中,有正义感的、有职业精神的记者,其尊严竟是任谁都可以肆意欺辱,那么,说明公众的知情权还乏人保护。记者失去尊严的所在,必定是阳光照不到的角落,必定有蠢蠢欲动、见不得光的无耻与无良存在。
记者遭到封杀的事件日益增多,也从侧面说明,黑暗中的势力已经感到了媒体的力量,感到记者用笔和相机所带来的“阳光”的威胁。
当我们从每一个局部坚决捍卫媒体人尊严的时候,当我们的记者能更有尊严地进行采访、进行舆论监督的时候,权力才能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人民的生活才会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李泓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