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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苏州市总工会在会议中心召开苏州工会法律工作会议。市总领导沈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区工会分管法律工作的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局(公司)工会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总结回顾了上年度全市工会法律工作,并对新一年组织开展全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评价、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开展劳动法律监督评价对于督促各级工会依法履行劳动法律监督职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劳动法律监督机构是否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是否落实、普法依法治理活动是否经常性开展以及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能力水平是否显著提高。会议要求,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法律监督评价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苏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评价方案》,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按照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普遍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合格”自评与申报活动,积极向上级工会推荐“先进”和“示范”。会议明确,市总工会把评价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将通过调阅资料、实地查看,对各级工会落实劳动法律监督评价工作进行督查,并在年终考核时打出相应分数。
沈华在讲话时指出,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领导下,我市工会坚持依法维权、依法治会,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面取得了很多成绩,为平安苏州、法治苏州建设做出了贡献。新一年里,各级工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履行劳动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完善职工法律援助体系作为开展工会法律工作的重点,为苏州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先行军排头兵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来源: 中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