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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7 1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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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宁波辖下有个县级市名为慈溪,得名据元代袁桷著延祐《四明志》记载:
“汉句章董黯,母尝婴疾,喜大隐溪水,不以时得。于是筑室溪旁, 以便日汲。溪在今县南一舍。故以慈名溪,又以溪名县。”
可这汉代的董黯,记载始见于虞预《会稽典录》中收录三国东吴虞翻的《孝子董公赞》,只有三十二字:
“尽心色养,丧致其哀。单身林野,鸟兽归怀。愤亲之辱,白日报仇。海内闻名,昭然光著。”
可见,至少在三国时代,“愤亲之辱,白日报仇”还是孝子孝行,海内闻名的自然也不是故意杀人罪,宋代乾道《四明图经》记载细致:
“比舍有王寄者,富而不孝。二母各言其子,寄闻而衔之,伺孝子出,苦辱其母。孝子知之,恐贻母忧,默而不言。母既葬,斩寄首以祭母墓,自囚以告有司。”
由这段记载可见,这位富而不孝的王寄,跑到董黯家里凌辱董母,还知道趁着孝子出门不在家,终究没有十几个大汉破门而入,按住董黯肆意施暴。
那么,明知犯法,投案自首的董黯下场如何?
《四明图经》记载:“和帝释其罪,召为郎,不就,以寿终。”
东汉和帝不但赦免了他的杀人罪,还征召他来朝廷做官,他还不干……
尤其要注意的是,这位东汉和帝在位期间,特别废除了一部法律,叫《轻侮法》,是为前代东汉章帝颁布,规定从宽处置为父母报仇之人,也就是说,对董黯的处置,和帝不是依法行事,而是“特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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