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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14日,记者从市扶贫办获悉,年初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对全区2016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初评情况进行了通报表彰,我市一县三区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初评均为满分100分,荣获A级等次。
2016年度,我市到位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量为9738.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79.22万元、自治区资金1724.49万元、市级资金3200万元、县级资金2143.33万元,完成支出9659.07万元、支出率为99.19%,结转结余资金78.95万元、资金结转结余率为0.81%。
自治区扶贫办3月中旬又组织委托第三方对去年我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情况进行核验,通过踏勘项目现场、入户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查相关资料等形式对我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门考核,所有项目均已建成并验收合格,项目资金报账率全区最高,资金结转结余率最低。
近年来,我市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方面狠下功夫,严格选定和报批报备扶贫项目计划,以各县贫困村、贫困人口数量等要素来分配资金,严格实行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县级报账制和推行公告公示制度,项目管理规范有效。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从项目初审到验收,形成了一套完备的监管办法,同时,组织财政、扶贫、审计等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根本上保证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来源:北海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