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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揭其短”何以获点赞(论法)

发表于 2017-3-29 19:05:3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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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自揭其短”何以获点赞(论法)
2017-03-29 倪 弋
    近日,河南温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温县”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该局民警办理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时,涉嫌刑讯逼供,致使一名犯罪嫌疑人死亡。温县检察院已对此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依法惩处违规违法办案人员,并及时发布进展情况。


  这则通报一经发布,不仅未因“自揭其短”而被广泛质疑、否定,反而赢得众多网友点赞:“自己主动站出来承认刑讯逼供并立案调查,正能量满满!”


  刑讯逼供是司法领域中让人深恶痛绝的毒瘤,许多冤假错案的背后都有刑讯逼供的影子。发生在公安局的刑讯逼供案件固然暴露出公安机关管理不严、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但“自揭其短”同样值得肯定。


  点赞,来自主动依法纠正错误的担当。司法机关、司法人员失职乃至违法时,是查明真相、及时纠错,还是文过饰非、欲盖弥彰,体现的是司法机关的责任担当。用依法处置实现自我纠错,以信息公开赢得舆论信任,彰显出执法司法理念的进步。


  点赞,源于坚持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自觉。人民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是司法前进的方向。坚持司法公开、主动接受舆论监督,是保障公平正义实现的客观需要,也是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只有将案件主动置于舆论聚光灯下,才是司法公开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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