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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驻马店市财务工作座谈会在我市职工活动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部署了2017年度各县区上解经费责任目标工作,印发了《驻马店市工会经费上解超收补助暂行办法》。各县区总工会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席和财务部长出席了会议。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高卫东作重要讲话。
高卫东充分肯定了2016年以来全市工会财务工作取得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省总下达的上解任务。高卫东提出经费收缴要本着“基数不变,超收增缴,统一使用,服务基层,多缴奖励,少缴抵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全市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提高工会经费收缴率,适度合理、科学有效地集中财力,有利于增强工会的综合实力,推进“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等重点工作开展,从而切实维护职工的各项权益。
2017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和上解经费责任目标增长的严峻形势,高卫东对县区工会的财务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履行好经费收缴主体责任,将收入全口径纳入预算。县级工会要充分认识调整上缴经费责任目标的重要意义,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收缴工作力度,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二要确定目标,落实责任。县级工会在年初编制预算的过程中,要根据文件通知,计算出当年本地区工会经费应上解市总经费指标,并按照市总批复的年度预算中的经费上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任务的完成。三要搞好协调,促进收缴。市总将进一步与财政、税务有关部门协调,完善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县级工会要进一步树立依法收缴工会经费的意识,用足用好法律赋予工会经费收缴的手段,切实提高工会经费收缴率。四要深入调研,强化监督。县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收缴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工会经费按时、足额收缴,杜绝截留、挪用情况的发生。县级工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上缴经费责任目标的顺利完成。
会上,各县区参会人员对经费收缴工作依次进行了发言,互相交流了工作经验,并对2017年的经费收缴工作提出了宝贵的建议、意见。
来源:驻马店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