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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加大职业健康检查处罚力度

发表于 2017-4-3 16:10:1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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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生产网讯 记者高文静 通讯员袁海生 孙璐报道 为切实保护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今年山东省淄博市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加大职业健康检查处罚力度,目前全市已有9家企业因未给职工体检被处罚,最高可罚30万元。

据山东省淄博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起,淄博市安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对职业健康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记者了解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企业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于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近日,淄博市安监局召开了全员执法通报会,此次全员执法行动中,全市已有9家企业因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受罚。其中,7家企业因未给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家企业因未将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劳动者。

下一步,淄博市安监局将持续加大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处罚力度,对企业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绝不姑息。同时,提醒用人单位务必要重视维护劳动者的健康生命权,加强职业病防治。当劳动者自身的职业健康遭受侵犯时,在向用人单位说“不”的同时,也可拨打电话12350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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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3 19:19:29 | 查看全部

回 楼主(zzczzc) 的帖子

感谢张老师精彩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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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3 19:19:56 | 查看全部
问好张老师!快乐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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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3 19:20:15 | 查看全部
转帖辛苦!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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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3 19:20:48 | 查看全部
专页有你辛勤付出真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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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3 19:21:00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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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3 20:52:30 | 查看全部
感谢赵老师的给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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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3 20:52:44 | 查看全部
您的支持是我前行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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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3 20:52:59 | 查看全部
向您学习向您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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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3 20:53:13 | 查看全部
问候老师健康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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