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茶山镇宣传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茶山供销社二、承办单位茶山镇文广中心茶园商场三、活动主题“茶园杯”茶山镇第十四届劳动者之歌歌唱大赛四、比赛形式参赛选手可以独唱、乐队和组合形式参与,大赛分海选、复赛与决赛阶段进行;同时通过网络投票,选出最具人气歌手。五、比赛时间及地点1、海选(选拔出25名选手进入复赛)时间:2017年4月15日(周六)地点:茶山镇文广中心二楼2、复赛(按分数排名选出前10名选手进入决赛)时间:2017年4月18日(周二)地点:待定3、决赛时间:2017年4月22日地点:茶园游会主舞台六、参赛要求1、年满18周岁并在东莞市工作、生活、学习的歌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2、要求参赛曲目内容健康向上,一人只能参与一种演唱形式。3、演唱方法不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等都可,演唱曲目主题突显讴歌美好的爱情生活。4、参赛歌手需自备音乐伴奏(U盘)。比赛曲目时间民族唱法、通俗唱法不超过5分钟。5、参赛者如有违反任何比赛规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七、评奖及评分办法1、海选不采用评分,直接由评委老师决定晋级或者淘汰。2、复赛、决赛将成立评委团,评委团成员将邀请茶山镇内知名音乐家、歌唱家等担任。3、大赛采用十分制评分。评委进行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评委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4、评分标准:主要根据选手演唱时对作品的理解、处理与表现,演唱时的音色、节奏、情感的投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中途停唱或忘记歌词者不给予重唱,并给予相应扣分。5、进入决赛的选手,可根据自身需要,更换与初赛、复赛不相同的参赛曲目,也可保留初赛时的参赛曲目。八、网络投票规则:进入复赛的选手即可通过举办方的微信公众号为自己进行网络拉票;拉票截止时间为4月20晚上00:00,得票最多者获得本次大赛最具人气奖。九、奖项设置冠军一名:现金5000元;亚军一名:现金3000元;季军一名:现金2000元;最具人气奖一名(网络投票产生):现金3000元;十大歌手(冠、亚、季军除外):1000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