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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共享房屋,立法要有前瞻性

发表于 2017-4-8 21:49:0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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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刘勋


  近日,国家信息中心发布《中国住房分享发展报告2017》(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中国住房分享市场发展潜力巨大,2016年交易额为243亿元,未来有望达到1000亿元,其中提供住房分享服务的人数约200万,参与住房分享活动的人数估计超过3500万。“80后”“90后”等青年用户是住房分享的主力军(4月6日《福建日报》)。


  近些年,分享经济凭借互联网优势不仅打破了行业传统,同时也对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挑战,例如网约车、共享单车等,这些分享经济模式对法律法规、社会秩序、社会文明等方面提出新挑战。这些新型经济模式后,因为相关立法工作滞后,各种乱象丛生,要么是相关职能部门缺乏监管依据,要么是缺乏明确的监管部门。网约车出现后的一段时期内,就因为缺乏有效监管,导致乘客安全事故频发,网约车长期无法获取合法有效身份,徘徊在政策与法律之间。


  毫无疑问,立法的滞后既阻碍了分享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对分享经济消费者的利益造成潜在或现实的危害。不久前,中消协就指出近期发生在共享单车领域的安全骑行保障难、押金余额退还难、无序投放、乱停放等问题,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主要诟病点,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共享单车管理细则或指导意见,加强对共享单车行业的规范。网约车、共享单车等新经济模式带来的乱象,警示相关部门要有对分享经济的立法前瞻性,不能坐等乱象丛生,社会舆论压力极大时,再去完善立法。


  2017年初出台的《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明确将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租房、约车等分享经济新业态纳入政府重点培育和引导的方向,住房分享逐步受到政府决策层的关注。共享房屋可以说是继网约车、共享单车之后,又一新型的分享经济模式。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报告就科学预见共享房屋即将迅速发展,尤其是旅游休闲产业的繁荣更是给共享房屋带来巨大商机。


  共享房屋可以促进资源的节约化利用,能够增加出租者的经济收入,让承租者能够享受家庭般的气氛,还有专家指出,随着宏观政策对分享经济的重视与利好,住房分享领域在盘活存量房源、增加收入、带动创业和灵活就业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作用。


  同时,共享房屋无疑是对传统住宿行业的巨大冲击,对其管理涉及治安、消防、工商、税务、卫生等多部门法律法规,相比较网约车、共享单车,共享房屋涉及的法律法规更多,对执法监管的挑战更大。因此,如何保障住宿者的安全,如何有效防止共享房屋被不法分子利用,都是该新型经济模式必然要面临的难题。


  共享经济势不可挡,可以清楚地预见共享房屋即将全面铺开,如果相关立法缺乏必要的前瞻性,势必纵容各类乱象的发生,况且共享房屋的安全性、法律性隐患甚于网约车和共享单车。及时立法、加强监管并不是遏制新型经济模式的发展,恰恰是对其最大程度的保护。给新型互联网产业创造宽松环境,决不是任其野蛮生长。放任自流,只会伤害新兴事物的发展持续性,透支其发展的潜力。加强对共享房屋立法的前瞻性,尽早立法并动态性完善立法,就是培养和引导分享经济发展的实干体现。(刘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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