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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长洲区检察院加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阵地建设

发表于 2017-4-12 05:52:0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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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梧州4月10日电(通讯员 陈煜杰)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公诉科一直坚持对涉及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案件前移诉讼监督职能,提前介入侦查、积极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近日,该院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一起贩卖毒品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是正在怀孕的妇女后,立即建议公安机关对陈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在侦查终结后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对孕期、哺乳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特殊保护规定,承办检察官本着宽严相济的原则,尽量体现对孕期犯罪嫌疑人的关怀和爱护,深入细致地审查案件全部材料。经审查查明:陈某在其住处二楼采用从窗口吊放篮子的方式将毒品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潘某,二人交易完毕后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陈某曾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现又犯贩卖毒品罪,根据刑法规定,应当从重处罚。
  “宽有度、严有规,怀孕不是犯罪的工具,更不能因此成为逃避法律处罚的借口。”办案检察官如是说。虽然陈某属于累犯、毒品犯罪再犯,但鉴于其仍在哺乳期。日前,该院以贩卖毒品罪对刚产下一子的陈某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继续对被告人陈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陈某在被告知自己被提起公诉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以后一定要改过自新,为自己、为孩子创造一个更好的未来,同时对检察机关的决定表示理解,感谢检察机关在本案中的公正处理。
  据介绍,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继续做好“一平台、两保障”,即依托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这一平台,多措并举地开展针对妇女儿童的帮扶活动,在保障妇女儿童被害人权益的同时也要保障妇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为妇女儿童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并且在办案中做到“三化四快五优先”,即逐步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对涉及妇女儿童案件快速受理、快速审查、快速审结、快速公诉,保证优先分案、优先审查、优先公诉、优先帮教、优先预防,积极发挥“妇女儿童维权岗”在促进家庭和睦温馨、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平台作用,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及满意度,切实将“妇女儿童维权岗”的作用发挥到实处,争取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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