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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四川网4月16日电 (刘刚 王娟)记者16日获悉,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孤儿合法权益,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有效保障社会散居孤儿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自贡市荣县民政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散居孤儿管理工作。
签订监护协议,明确权利义务。荣县民政与88名社会散居孤儿的监护人完成了监护协议的签订工作,对家庭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及养育状况提出了相应要求,并对新申报的孤儿随批随签,切实保障孤儿权益。
加强日常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为加强散居孤儿日常管理,荣县民政从建立健全档案入手,做到“一人一档”,确保孤儿相关资料完整无缺失。定期和不定期实地走访看望孤儿,对孤儿养育情况和基本生活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孤儿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强化工作考核,保障孤儿权益。荣县民政将散居孤儿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散居孤儿监护协议签订、档案管理、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等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确保社会散居孤儿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