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各民族社会道德规范和道德评价体系的建立。由于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特殊性,少数民族的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常常融为一体,他们的社会规范和道德评价体系也往往融于乡规民约、格言谚语、山歌曲艺等多种形式之中。如蒙古民族谚语说:“尊敬德高的人、敬爱年老的人”“老人的经验教育人,太阳的光辉温暖人”“金银可以获得,父母不能再得”“别看是鬓发蓬乱,也还是慈爱的母亲,别看是草檐茅舍,也还是可爱的家庭”。维吾尔族谚语讲:“用馕养子,用棒教子。”壮族有名的《传扬诗》一开始就阐明,父母有养育子女的义务,自孩子呱呱坠地,便须“娘忍饥吐哺,父挑担打工”,把他们抚养成人。儿女长大,要继承家业家风,“幼树长成林,横梁可换新;有儿能当家,父母不操心”。双亲年老,儿女当尽赡养之责,“莫忘父母恩,辛苦养成人;儿孝敬双老,邻里传佳名”。诗中严厉斥责那种“媳妇进了门,良心出了门,才立新锅灶,忘了父母恩”的行为,认为“得妻弃双亲,人不如畜牲”。尤其不能容忍“折磨老双亲”,反对在老人弥留之际相争家产:“父母未咽气,莫要打主意;若先争遗产,畜牲也不如”。诗中要人们从家庭到社会,营造尊老爱幼的好风气。藏族人认为老人是家庭的财富,其谚语中说:“父母是家庭的福,孔雀是森林的福”“暖不过天上的太阳,亲不过自己的父母”“没有父母的地方,有金山银堆也不可眷恋”“人生最大的幸福和财富莫过于自己的父母健在”“父母的忠告,不遇到挫折不明白;糌粑的香味,不到饿时不知道”。所以,听父母的话,少走弯路,不让父母操心,成为很多小孩从小就接受的传统教育。哈萨克族谚语有言:“年轻人登门要干活,老年人登门要款待。”凡老人到家,全家人都要热情款待。走路或进门时,要让老人在前面。老人来做客时,年轻人要帮老人卸下马鞍,并给马喂草饮水,临走时要扶老人上马。另外,儿子外出回家,首先要到父母的毡房去看望。年轻妇女出毡房时要侧身而出,以表示对老人的尊敬。以上种种都成为少数民族代代相传、严格遵守的道德规范。
促进扬善抑恶、家庭和睦、民族团结、宗教和顺。河湟回族、撒拉族在家训和谚语中强调对财富的追求只能通过正当手段和辛勤劳动合法获取,将偷盗、受贿、赌资、毒资所得视为非法收入,绝对不能使用来路不正之钱财。流行于河湟回族、撒拉族群众之间的一些家训和谚语如“做出好事一件,摆脱灾难一千”“顺从自己的私欲,后世必定住地狱”“回汉是两教,理是一个理”“回汉一条心,黄土变成金”等也强调行善、忠孝、团结、遏制贪欲。还有如“偷盗与行奸,罪恶滔天”“口善心不善,枉把安拉念”“礼拜时闻母呼则应,入寺闻亲疾则归”“天堂就在父母脚下”等,都以教人向上向善的内容为少数民族所青睐。这些家训和谚语对于促进个人身心和谐、家庭和睦、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有着潜移默化的重要作用。
当然,随着社会发展,我国少数民族的家庭结构和家庭建设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少数民族优秀传统家训的文化精神、核心理念和价值内涵如何在当代发挥作用,有一个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问题。总体来说,这种转化和创新应当把握三个关键点:必须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必须发扬光大各少数民族优秀传统家庭美德、核心价值观念和民族文化精神;必须注重少数民族的家庭建设、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注重家德,使千千万万个少数民族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作者:李伟,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多民族道德生活史系列研究”首席专家、宁夏大学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