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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集矿首次“叫停”有权不用班长
5月4日,山东丰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集煤矿掘进工区宣布,免去郑军明的班长职务。究其原因是郑军明未能履行矿上已经授予的停产撤人特权,成为该矿第一位因此而丢掉班长职务的人员。
原来,4月2日,该矿发布新规:在10种特殊情况下,现场班组长有权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并组织当班人员安全有序撤离,班组长行使上述权力时,所在单位不得降低当班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同时,他们还规定,应当下达停产撤人命令而未下达的,视情节分别给予免除班组长职务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10种特殊情况分别为:当井下现场作业出现煤与瓦斯突出征兆时;出现透水征兆时;出现冒顶征兆时;出现冲击地压征兆时;矿井、采掘工作面停风或风量急剧减少时;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现场作业当班没有区队长跟班时;发生火灾,依靠现场力量无法进行直接有效扑救时;矿井其他区域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爆炸、透水、火灾、冲击地压等重大事故时;危及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其他紧急情况时。
5月3日,郑军明带领班组成员在井下作业,所在掘进面因局部通风机故障而出现停风现象,郑军明虽知道此时可进行停产撤人,但个人凭借着长期以来的工作经验,结合现场情况,在现场作出了“不撤人也行,可以进行生产作业”的主观臆断,直到后来被来此巡检的安全员予以制止。
“安全生产是‘天字号’工程,这方面的规定我们不打任何折扣。”该区的一名领导表示,尽管免除郑军明班长的职务,他们确实有些不忍心,毕竟郑军明的工作一向是不错的,但规章制度还要必须执行,工区就只好“挥泪斩马谡”了。(杨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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