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7-5-7 09:59:28
|
查看全部
在三方机制中发挥积极作用
上海市人社局局长 赵祝平
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明确要最大限度增加劳动关系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同年,市委、市政府印发本市贯彻实施意见,指出当前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总工会和市人社局、市高法院、市司法局分别签署合作文件,并一起召开共同加强本市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工作会议,体现了市总工会对劳动关系工作的高度重视。我简要谈三点意见:
第一,扎实落实各项举措,本市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工作成效明显。体现在:以和谐创建活动为抓手,劳动关系矛盾的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劳动关系矛盾动态处置机制进一步强化。以完善机制为保障,劳动关系矛盾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第二,切实做好部门协同,为做好本市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与工会的协同,主要是共同在三方机制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信息互通、联合进行各项劳动保障监察检查、加强劳动争议三方联调协作。与司法相关部门的协同,主要是加强与法院执行部门的协同、加强欠薪案件的行刑衔接机制建设、加强与法院的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机制建设、加强劳动争议的多元调处机制。第三,认真落实好合作纪要,推动矛盾预防化解工作再上台阶。要加强领导,落到实处;跨前一步,主动配合;健全机制,形成常态。
凸显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
上海市司法局巡视员 刘建华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因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矛盾处于凸显期和多发期,预防和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的工作任务繁重。上海作为特大型城市,深化改革任务重,建设发展速度快,更需要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驾护航。
完善劳动关系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是本市四个中心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市总工会、市高院、市人保局、市司法局四家单位共同下发了加强本市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工作的文件,标志着这项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我简要谈三点想法:一、发挥好社会力量的作用是完善劳动关系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的关键所在。二、重心下移,筑牢“第一道防线”,扎实做好街道乡镇层面的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三、以扎实的工作效果,凸显人民调解在劳动关系矛盾多元处理机制中的独特优势。
经过多年的实践,本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基础。下一步,司法行政部门要在劳动关系矛盾多元化解机制中更上一层楼,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加强工作的衔接联动;全流程规范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劳动关系矛盾化解中的作用。
合力建立劳动争议调处体制
青浦区华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林峰
近年来,华新镇党委、政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途径,建立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基本形成了有序、有力、有效推动维权维稳工作的新格局:
一、党政领导聚合力,建立化解劳动争议调处体制。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把协调劳动关系、化解劳动争议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积极构建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体制。二、上下联动齐推进,健全化解劳动争议调处机制。以源头预防为先,做好预测预警;基层化解为主,落实主体责任;联动调处为重,化解纠纷矛盾;长效机制为基,创建和谐关系。三、完善机制深内涵,提高化解劳动争议调处成效。
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调处矛盾纠纷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此,我们将继续着力完善工作机制;继续着力加强日常监管;继续着力拓宽宣传渠道。(郭翼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