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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模的称号无尚光荣,劳动一辈子能获得个劳模称号的人毕竟寥寥可数,理论上更应该如明星一般“潇洒走一回”。但面对聚光灯下的荣耀,部分劳模不愿当“明星”,更想过平淡的日子。究其原因,笔者以为,这中间既有“天不时地不利”的大环境原因,也有因人而异的小不“和”因素影响。要从人性和客观存在方面去体察问题,不能过分地苛责劳模群体,毕竟劳模也是肉做的人,也是一枚铁铸的普通“螺丝钉”, 他不是纯钢打造的“金刚不坏”之身。
    整个社会环境的影响,让人们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变得更加带有功利性,总是拿着有色眼镜,用一种先入为主的惯性思维看待一切。认为“什么就一定该成为什么样子,该遵守什么秩序,该起什么作用。”这其实是一种狭隘的偏见,说深了亦或是当前社会环境造就的一种“傲慢”。 当一顶镶满针刺的光环带到你头上的时候,你是戴着光环欢呼呢,还是摘掉光环去清理针刺?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有不同的对待方法,那么对于劳模荣誉,难道就不能有“沉默”的第二种选择。
    劳模是一种荣誉,但当了劳模,社会不一定要强加给他们承担什么责任或者义务。他们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也有拒绝做什么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的权利,社会无形中把他们同大众隔裂开来,这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是对劳模群体的伤害。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央专门下发过《关于保护劳动模范身体健康的几项规定》的文件,其中有特别的规定:要严格控制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加班加点。需要加班加点的,必须取得本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的批准和工会的同意。对因工负伤或因病经医生证明需要休息的,要坚决让他们休息,不要过多地宣扬他们带病坚持工作的事迹。很人性化的规定,虽然带有特定年代的烙印,但对劳模先进人物的保护来说,至今都是不过时的。我们的各行各业每到五·一表彰的时候,总是要发表一份“激情洋溢”的大话,号召劳模先进要带好头、树好标杆、发挥好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虽说是表彰,其实这个时候已经给劳模先进们套上了枷锁,规范了他们该干的事情,以及该如何做好事情的方向,这无形中已经把大众期待强加给了劳模这个群体,束了身体,缚了思想,毁了人才。
    其实我们应该站在一个平等的、理性的高度,设身处地、而又不带有个人主观色彩地看待“劳模不想当站在聚光灯下当‘明星’”的这个问题。就拿我们公司来说,每年评选一次劳模,老劳模虽然没有再当选的可能,但他们都也是不愿意再去顶着劳模的光环干工作,一句话:太累了!工作中随叫随到,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各方面还要“违心地”做表率,没有自己一点自由想法,就像装在套子里的人一样。从基层生产一线员工中选拔劳模,上报劳模事迹材料,那材料好像一个模子倒出来的,都是什么任劳任怨、加班加点、从无怨言之类的话语。针对每一份事迹材料内容,我还专门一对一地采访过他们。他们都是一肚子的委屈,也是一肚子的抱怨:领导安排怎么写就怎么写,让怎么做就怎么做,因为你想当劳模,就得像个劳模的样子。我不知道这劳模的样子到底是怎样的,难道都塑个模型,站到里面合适了就是“劳模”。其实对于劳模先进,我的观点很简单,就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干了该干的事情,圆满完成了生产任务,主观上比别人多用了一点时间和工夫干事情,大伙都佩服他的能力和为人就足矣。他们想当劳模,但是桎梏太多,既使当上了劳模,也要按照所谓的劳模标准去干自己不愿意的工作,很多人心里都是极大的不情愿。他们还把诗句改成了顺口溜:劳模好,风光又实惠,日出劳作汗水浸,日落披星又戴月,能不浑身痛。痛也不须叫,只把心来闹,待到一年换班时,我在岗上笑。
    劳模是我们这个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他们也是有七情六欲的普通人,也是铁铸的普通“螺丝钉”。钉墙上顺顺畅畅,钉在石头上可能折弯或者断掉,所有只有把每一个螺丝钉用到该用的地方,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善待劳模,莫苛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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