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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2 09: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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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过轻
长汀县政法委副书记罗友华对8年前发生的一切还记忆深刻。2009年7月,制毒大“麻枭”肖积合被抓获后,在长汀县社会各阶层都非常轰动,大家纷纷猜测,“这是全国首案,又是制造毒品。肖积合肯定是面临重判,不是死刑,也要无期徒刑!”
为了威慑犯罪,长汀县决定在毒情最为严重的南山镇开一次专门的公审大会。2010年4月6入,罗友华是当天的主持人。他清晰地记得,那时正是最忙碌的春耕时节,他还担心没有群众前来观看,达不到震慑的效果,政法部门还要求每个村干部必须派出本村的代表来。
结果,只能容纳2000人的中复村中学的操场挤满了来自本镇和周边的6000名群众。宣判时,很多人踮起脚来观望,当听到法官宣判“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时, “嚯!”的一声,满场哗然,人群先炸开了锅,接着又嘘声四起。
罗友华几乎怀疑自己听错了。
“这事做得”的声音在人群中炸开,罗友华清楚地听到有人说:“倒霉也就判一年半,运气不差就能挣几百万,干嘛不做!
“我明年就退休了,(公审)这事是我在工作上做得最后悔的一件事,简直是推波助澜!”至今想起来,他都后悔不迭。
2010年开始,长汀县政府决定派出三十多人的工作组,由副县长带队,以乡镇干部和村干部为主,劝回在云南的所有长汀籍人员。工作组下到云南全境的各州市进行劝返,除了在当地买房置业者外,一律劝回。这一做法,在犯罪成本低、法律滞后的情况下,在结果上导致将涉麻制毒的发案区域由云南转回了长汀。
2011年,长汀县被国家禁毒委列为“毒品问题重点关注地区”。
同年,长汀县率先在龙岩地区成立公安禁毒大队,并统筹了政法力量,只要在长汀县辖区内查获的涉麻案件,一律“快捕、快诉、快审、快判,不取保、不判缓、不降格、不遗漏”,这使得长汀辖区内的涉麻案件极速下降,但犯罪地点开始从长汀向其他地区扩散,在全国范围内抓获的长汀籍涉麻人员数量依然居高不下。
涉麻犯罪还呈现出两个新的趋势。一是在组织结构上的变化,涉麻团伙进一步分化、细化,从早期兜售上游原料套餐到专门从事非法提炼加工、再到末端从事收购贩卖给制毒团伙的犯罪链条已然形成。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底,由长汀县公安局提供的线索,公安部组织福建、湖北、江苏、陕西、云南、四川等六省警方联合侦办了“11·25”特大涉麻制毒系列专案,行动历时半年,先后捣毁各地制麻制毒窝点32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73人,其中长汀籍47人,缴获麻黄碱近10吨、溴代苯丙酮等制麻原料近100余吨。
另一方面,为逃避长汀公安在属地的高压严打,逃往外地制作“熟麻”成为趋势。
“熟麻”是长汀涉麻制毒分子对氯麻黄碱的称呼。2013年开始,警方查获氯麻黄碱的数量不断增加,目前的法律法规对制造麻黄碱、溴代苯丙酮等制毒原料有明确的禁止规定,但对非法合成氯麻黄碱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处理,仍是一片空白。
2014年9月17日,由国家毒品实验室技术鉴定,将麻黄碱制成氯麻黄碱是催化加氢法合成冰毒时必不可少的步骤:合成的第一步是将麻黄碱制成氯麻黄碱,第二步将氯麻黄碱还原为冰毒。国家毒品实验室还根据文献资料以及调研得出判断,氯麻黄碱在工业、农业、医药卫生等方面均无合法用途,制造氯麻黄碱只能是为了下一步制造冰毒。所以,建议将氯麻黄碱作为由麻黄碱合成冰毒过程中的半成品进行处理。
这一年9月25日,公安部禁毒局将这一定性处理意见的通知发给了福建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并补充了两条:经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氯麻黄碱在医药、化工应用中也未发现合法用途;经询最高人民法院负责毒品案件的刑五庭,该庭认可认定氯麻黄碱为冰毒半成品。对于非法合成氯麻黄碱的行为应当参照《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关于制造毒品的认定与处罚问题中“已经制造出粗制毒品或者半成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既遂论处”。
据陈兴平介绍,尽管国家毒品实验室论证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但立法机构目前仍没有将它作为适用全国的司法解释出台,因此各地就有各地的判法。
2014年春,福建南平邵武市警方端掉俞某勇等7名长汀籍人员在南平市某乡镇养猪场的涉麻制毒窝点,警方查明俞某勇已交易完成200公斤的氯麻黄碱,现场查获的制毒原料是633公斤,经鉴定,其中既有麻黄碱,又有氯麻黄碱,氯麻黄碱的含量分别为69.5%至74.6%不等,至少能够制成300公斤冰毒。
2015年10月,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案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以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关于非法合成氯麻黄碱行为如何定性的意见》为依据指控五被告人犯制造毒品罪,缺乏法律依据,因为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将氯麻黄碱列入毒品范畴,而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公诉机关对该项罪名的指控不能成立”,最终认定俞某勇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主犯俞某勇刑期最重,仅为9年,其余人员的刑法依次递减。二审中,福建省高院维持了原判。
2016年,长汀县政府就将“告知书”“告诫书”“承诺书”等书面材料下发到每一个长汀籍成年人手中,要求他们签字,突破了案发后认定“主观明知”的难题,这一做法被公安部采纳,在全国毒品问题严重地区得到了推广。然而2017年元月,陈兴平率队在广西打掉一个制毒团伙,缴获了超过3吨重的麻黄碱,这些麻黄碱正准备制成10万片冰毒片剂,一旦流入社会,危害极大。但非长汀籍者制毒就以“主观不知”为由,概不认账;而一半以上的长汀籍户口制毒人员却受到重罚。
陈兴平每每回忆起追捕案件的辛劳与种种审判不一的结果,总会说一句“拳头打在棉花上”,充满无奈。作为地方一线禁毒人员,他们希望在立法上早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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