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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细化规范“两议一报”
中国安全生产报 作者:李仑 董万营 任建霖 2017-05-17 08:44:04
本报讯 记者李仑 通讯员董万营 任建霖 报道 日前,山西省长治市安委会决定,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两议一报”工作,对“两议一报”工作进一步规范。
“两议一报”,指的是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每月至少要召开两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重点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月将会议情况和班子成员夜查突查情况及相关的图片、文字等证明材料上报市安委办。从2014年初开始,长治市实行了这项制度。
此次进一步规范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
规范“两议一报”工作的执行主体。全市执行“两议一报”工作的主体是13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和13个开发区管(筹)委会,26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直部门。
规范“两议”的议题。各县市区、开发区、有关部门每月须组织召开两次以上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议题要紧紧围绕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领域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重点研究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安全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编制、机构队伍建设、资金经费保障、重大隐患或问题治理与整改等事项,不得避重就轻、以言代议、大而化之。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出台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科学制定年度会议计划。每次会议须有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规范领导带头夜查突查的频次。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人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一次,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每月不少于三次,班子其他成员每人每月不少于两次。每次检查要保留文字、图像或视频资料,并在本单位归档管理。
规范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法。领导带队夜查突查,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做到查隐患与查管理相结合,查企业与查部门相统一。领导带队检查安全时,原则上要有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随同,对每个企业的检查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个小时,严禁走马观花、搞形式主义。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跟踪督办,实现闭环管理。
规范“一报”的工作程序。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两议一报”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资料收集与信息报送工作,并与同级政府安委办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每月5日前将上月本地、本部门“两议一报”执行情况汇总后上报同级政府安委办,由市安委办统一收集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并归档管理。
规范“两议一报”工作考核办法。要加强对“两议一报”工作的考核,严明“两议一报”工作纪律,严禁虚查谎报、弄虚作假。市安委办对“两议一报”工作实行月汇总、月通报、随机抽查和半年小结、年终考核制度,每月通报一次排队结果,年底进行综合考核排队。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其业绩作为考评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好坏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