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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既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又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更是构建风清气正干事环境的重要举措,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今年1月5日,在一年一度的徐州矿业集团党委巡察工作动员会上,巡察组成员倍感鼓舞。
今年,徐矿集团党委巡察工作将围绕28家基层单位展开,并首次对巡察组人员实行统一培训。
已完成16家基层单位内部巡察
从2014年5月起,徐矿集团在江苏省率先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了集团内部巡察工作。截至2016年底,已完成16家基层单位党组织的内部巡察工作。
内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移交了10条重点问题线索,立案调查违规违纪案件12起,涉及党员干部34人,发挥了巡察工作的威慑作用,给企业发展带来新气象。
徐矿集团纪委制定了《徐矿集团党委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实施内部巡察的对象及主要任务、机构人员、巡察工作程序、巡察工作方法、巡察结果运用等进行了全面规范。巡察工作严格按照“巡察计划、巡察准备、巡察进驻、巡察实施、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整改”7项流程开展,巡察组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现场接访等形式主动帮助被巡察单位查找问题。
坚持政治与业务巡察相结合
根据每次巡察工作的实际需要,徐矿集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若干巡察组,承担具体巡察任务。各巡察组借鉴政府巡视成功经验和做法,采取“一拖二”“一拖三”的模式,对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交叉任职,根据每次巡察任务确定、授权,并从审计、财务、风控、投资、人资等部门遴选专业人员,提高巡察组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巡察过程改变过去单纯的业务巡察和大包大揽,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坚持政治与业务巡察相结合,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及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管控薄弱四大问题,着力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问题、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风险隐患等,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2016年以来,通过内部巡察,徐矿集团巡察组发现9个方面的165条问题,收缴各类违规违纪款242.97万元。
今年以来,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各被巡察单位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方案10件,措施400余条,并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被巡察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班子成员考核评价及干部选拔任用等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