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诗已百年,建立新诗的形式,规范诗体,一直是一些诗歌理论家和诗人的一个心结。其实,这是一个悖论,新诗的本质,就是自由,是唐诗,宋词,元曲,明清格言诗这一路,在语言上愈来愈舒卷、自由的发展的一种必然抵达。试图对新诗进行规范,进行某种诗体建设,实际上就是在扼杀它。但如果有人要问,当代的诗歌写作,是否就不需要某种形式,或某种诗体,来与新诗的自由写作对应,我说,要,而且它们早就在那儿了,那就是当今的诗人们运用旧体格律所进行的数量巨大的创作,成为了自由的新诗在形式、诗体上的一种对应,补充。这些今人运用旧体格律所进行的诗歌创作,承继了先人的完善完美的形式,严密的平仄,对仗,音韵的体系,它们的创作,不仅补充了新诗未能,或无法涉及的诗意空间,而且在某种意义上,可以成为新诗的一种依凭,使新诗尽管放开手脚地去自由地创作,创造,不断地为诗歌开拓新的疆土。当然,新诗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自然也会反顾身来,给这些运用旧体格律的创作,注入新的血液,改善它的体质,实际上,我们阅读到的今人运用旧体格律创作出的优秀作品,与过去相比,已有了属于自己的新的风范,这就证明了旧体诗语言在与时代的互动中,仍具有一定的弹性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