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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针对有媒体报道某公司“在生产面粉增白剂时加入了石灰粉,含量达30%”,“面粉增白剂事件”联合调查组16日对记者说,经对如皋市玉众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的现场检查和产品试验,未发现氧化钙和氢氧化钙的物质。
广州日报发表殷国安的文章:权威部门的这个回应既没有肯定,也没有明确否定。而“未发现”和不存在是两回事,确实存在也可能“未发现”。用“未发现”来回应,明显的好处是能进能退,左右逢源:将来没有问题固然很好,就是有问题也可以推卸责任——我们只是“未发现”啊。也许正因为如此,“未发现”才成为若干调查的常用词,例如:药监局表示强生婴幼儿卫洁品未发现致癌物,黑砖窑案暂未发现腐败问题,检查294家次企业未发现使用“潲水油”,等等。从逻辑上分类,所谓“未发现”应该存在两类四种情况:一类是确有问题而“未发现”,这就有三种:一是因为不想发现而产生“未发现”,例如根本不认真调查,或者把送检当抽检,最后当然“未发现”;二是虽然主观努力了,由于技术等限制而“未能发现”;三是已经发现而宣称“未发现”,故意隐瞒问题。二类就是确实没有问题,因而只能“未发现”。看来,所谓“未发现”也有真假之分,好坏之别,为何人们对“未发现”总是持怀疑态度?这也有两个原因:一是我们的监管总体上严重滞后,公信力也逐步减弱。例如腐败问题,不是群众举报,就是意外翻船,相关部门主动发现的太少了,所以人们不大相信有关部门的“发现能力”。二是只靠“未发现”三个字回应,太过简单,不能全部打消人们的疑虑。
小蒋随想:这年头,面粉要增白,鸭蛋变红心,奶粉生结石,水果被染色,肉类被注水,食用油曾地沟……用范厨师的话来说就是“防不胜防”。面对食品问题频发,人们的神经从一开始的极度愤愤,逐渐变为失望无奈。然而,思想上的钝化并未转化为身体上的“百毒不侵”,各类癌症高发,使得处于食物链上的人们无一能够“独善其身”。有关部门一次次使用“未发现”这个技巧性词汇,已然说明连监督者也不敢下“没有”这样的决然判断。做出中性的、暂时的结论,固然可以规避一定监管的责任风险,却将进一步加大公众的疑虑。监管公信力不足,食品安全问题多发,人们难免要问:有关部门,你们不脸红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