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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最高检公布国家赔偿新标准

发表于 2017-6-1 20:15:2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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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公布国家赔偿新标准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赔偿258.89元

2017年06月01日05:1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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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5月31日电  (记者彭波)记者31日从最高检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5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58.89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2017年5月27日公布,2016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7569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了新的日赔偿标准为258.89元。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7年5月31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 人民日报 》( 2017年06月01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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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 20:15:47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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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 20:39:40 | 查看全部
杨老师辛苦了,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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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3 16:52:15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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