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二:个人的利益服从于全党的利益,把党的利益放得高于一切,为党的统一、为党的团结而斗争
在任弼时看来,党员的利益、党员的愿望,应与党的利益和党的愿望融汇在一起,党员利益和全党利益是一致的,除了无产阶级的利益外,共产党员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就要始终使个人的利益服从于党的利益,把党的利益放得高于一切。
然而,在我们党内的实际生活中,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出于某些错误的意图,没有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全党利益的关系,将自己的个人利益凌驾于全党利益之上,从而在党内滋生了“个人主义、英雄主义、无组织状态、独立主义、反集中的分散主义”等等不良倾向,正是因为存在着这些不良倾向,党内产生了“公开的或秘密的反党的派别活动、小组织活动”,从而在很大程度上“破坏党的组织,破坏党的统一、纪律和团结”。如果不适时地制止这些不良倾向,任由它们自由发展下去,那么,这些不良倾向一定会“发展到反革命的道路上去”。因此,增加党性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应当对党内存在的这些错误倾向作斗争,同时也对自身存在的这种错误倾向作斗争”。一方面,要始终“以马列主义的原则指导自己的实际活动”,将党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另一方面,在与党内错误倾向作坚决斗争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为党的统一,为党的团结”,而不是为了自己或某个派别或小组织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