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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照料父母,这个假期不错(民生观)

发表于 2017-6-22 06:15:3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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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带薪照料父母,这个假期不错(民生观)
2017-06-22 申国华

  这种假期,犹如饮食中的调料,虽然不多,但让人感觉有滋有味

  

  日前,四川发布《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提出“独生子女照料假”,拟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子女每年累计不低于3天的照料假,其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这是一项人文关怀色彩很浓的政策。在我国,独生子女已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他们的父母如今不少已超过60岁,从身体和心理的角度看,都已开始需要孩子照料,特别是患病住院期间。

  但许多独生子女成家立业特别是生了孩子之后,往往与父母分居两地,除了捎钱送物之外,每年也就只能抽出几天时间陪伴老人说说话、唠唠嗑,让老人享受天伦之乐的同时,自己也减轻了平时难以尽孝的心理愧疚感。所以,推行独生子女照料假,不仅有利于老人身心健康,也有益于年轻人缓解心理压力。

  如果这个假能落实下来,有人担心,一些单位员工请假照料老人,虽然只有3天时间,不算太长,却可能因为缺少人手而影响工作。但正如长途旅行中,让驾驶员简短休息一段时间一样,此时的休息可能影响行程,甚至延长了时间,而这却是为了更好地旅行。独生子女照料假也有此疗效,所带来的社会效益无法用数字衡量。

  推行独生子女照料假是否对多子女家庭不公?事实上,有的假期只是针对某些特殊群体而设。比如,“三八”妇女节,给妇女放假半天。正因为假期的特殊性,才能体现出对某一群体恰到好处的人文关怀。

  推行独生子女照料假,需要强有力的法规制度保障。且不说婚假、产假、探亲假,少数单位就是正常的年假都“缺斤短两”。究其原因,法规制度执行力遭遇了“弹簧门”。

  对此必须明确,无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民营、外资企业,在享受法律法规保护的同时,应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而没有任何理由打折扣、搞变通,更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拒不执行相关员工假期规定。

  总之,独生子女照料假体现了社会发展进步。这种假期,犹如饮食中的调料,虽然不多,但让人感觉有滋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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