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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不期而至的失业,失业者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这是国家对失业者基本生活的一种物质帮助和政策保障。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失业者因为嫌“丢面子”,不去社保部门咨询自己能够享受哪些待遇,以及领取这些待遇的手续,甚至有人直接选择了放弃领取。
其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人失业是正常的。既然国家有这些政策保障,失业者大可不必回避这些事情。况且,这还不仅仅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事,还涉及许多员工个人利益。以下事例,可以给失业者一些启发。
参加失业保险,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案例】
杨婕大学毕业后入职一家公司时,人事主管跟她说只给买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并说:“只要认真工作,就可以一直干下去,不会失业的,所以,不用买失业保险,这样对双方都有利。”杨婕觉得这份工作来之不易,就同意了。
该公司的上述说法对吗?员工参加失业保险,究竟可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点评】
失业保险的征缴具有强制性,职工应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缴费比例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否则,即构成违法。因此,该公司的做法必须纠正。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费。2015年《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失业保险费率暂降至2%。2016年人社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指出,从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
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除此以外,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享受以下待遇:(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个人不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3)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案例】
2016年6月,康元在厨师培训学校结业后被一酒店录用,双方签了3年期劳动合同,酒店还为他办理了失业保险等。去年9月,康元因确诊患甲肝而被酒店辞退。
酒店经理在送交解约书时,嘱咐康元尽快去办理失业登记,说这样每月能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该酒店经理的说法对吗?
【点评】
该酒店经理的说法不正确。因为,失业保险缴费时间长短,既决定着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也影响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首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须符合以下三个法定条件:失业前已经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失业者,应当凭失业登记证明和身份证明,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本案中,康元初次就业后不足4个月就被辞退了,缴费不满1年,因此,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尽管如此,康元也应当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以获得就业帮助。这些帮助的内容包括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安排公益性岗位等。
其次,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有期限的,最长为24个月。按规定:失业前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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