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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工程标准和质量监督立法

发表于 2017-6-29 15:07:1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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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对工程标准和质量监督立法
  本报济南6月28日电(记者王沛)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记者今日从山东省住建厅获悉:山东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山东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保障工程质量。

  为培育团体标准,山东对团体标准制定主体资格,不设置行政许可,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根据市场和创新需要,制定并发布团体标准,供社会自愿采用。发布的团体标准,不需要行政备案。在没有政府标准的情况下,鼓励制定团体标准,即使有政府标准,团体标准制定主体也可制定严于政府标准的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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