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14|回复: 0

“兴麟系”合同诈骗案一审宣判

发表于 2017-7-5 08:16:2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新华社银川7月4日电(记者任玮)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4日对吴秉麟等33名被告人、宁夏兴麟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等5家被告单位合同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被告人吴秉麟、刘爱平、卢金磊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查明,自2009年起,被告人吴秉麟、刘爱平、卢金磊等人先后在内蒙古、宁夏成立包头市兴麟商贸公司、宁夏兴麟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及分公司。各分公司以重点办理小产权房、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方式,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客户资金。并在明知公司已巨额亏损的情况下仍编造信息,采取多种欺骗手段与被害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维持公司正常经营假象,致使被害人人数不断增加,损失不断扩大。

  截至2014年9月,“兴麟系”犯罪集团先后在全国25个省份成立房地产中介公司150余家,开设门店2300余个。“兴麟系”房产合同诈骗案件的报案群众近万名,涉及17个省份的65个地市,造成损失达10.37亿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