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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陕西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从即日起,陕西省脱贫攻坚将按照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全面实施脱贫攻坚责任制。
《实施细则》规定,省委、省政府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同时我省将建立省级现任领导联系包抓脱贫攻坚工作制度,每人包抓一个深度贫困县或片区贫困县。
《实施细则》要求,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统筹使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定点扶贫等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工作协调机制、社会参与机制。各定点扶贫单位应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细化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各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要支持和鼓励驻陕军队、武警部队发挥自身优势,主动承担定点帮扶任务;各民主党派应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优势,主动参与脱贫攻坚。
(劳动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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