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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勿找“托辞”

发表于 2007-12-26 23:22:3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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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的违章比大的隐患更可怕。大的隐患可以防治,做到检查到位、监督到岗、落实到人,就能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达到安全可控的目标。而习惯性的违章,看起来没有什么,但经常这样做就会养成一个不好的习惯,久而久之,隐患在人的身上开始积累,事故就会频频发生。
    在施工现场,偶尔发现员工把活动扳手当锤子使用,指出他的不安全行为,员工却说,“我打得很轻”,“下次我注意”。如果指出的是违章行为,员工就说,“刚才我还戴好安全帽的”,有的对自己的违章习以为常,还说“原来都是这样干的”等等。
    诸如此类的话,天天都能听到,也经常有员工脱口而出,但是仔细回想,员工自己能兑现的究竟有多少?也许这类的话已经成为一种托辞,一种客套话。如果尝试去兑现这些虚无的承诺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四大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机械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的缺陷。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人的行为直接影响到安全生产,注意力不集中、思想开小差、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习惯性地违章不重视引起伤害等等。
    搞好安全工作,尤其是安全的管理工作。首先是抓好人的管理,以人为本,规范人的操作行为,防患于未然,把人的因素作为安全管理的要素来抓。一是新员工的入路教育,员工所在项目部、基层单位和班组的“三级教育”;二是员工岗前培训,让员工熟悉从事本岗位的安全操作、安全注意事项;三是日常的班前安全讲话、星期一的安全学习例会。其次是抓好特殊岗位和特种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有力控制高危险工作的事故发生。再次就是对大型机械和重大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专项方案的设置,培训教育,做到心中有数,杜绝事故的发生。最后是搞好工序和重要环节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操作的员工、管理人员都明白操作中还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达到个人安全、班组安全和整个项目安全的目的。


(倪帮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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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3 15:35:48 | 查看全部
违章没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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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8 09:47:09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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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9 10:14:49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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