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中央纪委通报2017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通报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9.2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7.8万人次,占56.6%;第二种形态占33%;第三种形态占5.7%;第四种形态占4.7%。
按照“四种形态”的分类对纪律审查情况进行通报,这是今年以来的新做法。把纪律挺在前面,探索实践“四种形态”,是各级纪委创新监督执纪方式的重要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立足于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推动党内监督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
推进派驻监督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
2014年12月,中央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为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确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2015年1月,中央纪委在中办、中组部、中宣部等中央和国家机关首次设立7家派驻机构。同年11月,中办印发方案,明确中央纪委设置47家派驻纪检组,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机构全覆盖。在47家派驻机构中,27家为综合派驻。综合派驻“吃一家的饭,管几家的事”,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充分彰显。实现全面派驻后的2016年,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共谈话函询2600件次,立案780件,给予纪律处分730人,分别增长134%、38%、56%。
将巡视监督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赋予巡视制度新的活力。
从探索巡视工作“三个不固定”,到常规巡视的同时又着手开展专项巡视,到开展巡视“回头看”和试点开展“机动式”巡视,再到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中央巡视工作不断在改革创新中向纵深发展,新思路、新打法层出不穷,定位越来越明确,站位越来越高。
以中央巡视带动省级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和市县巡察工作。
截至目前,12轮中央巡视共巡视277个单位党组织,实现了党的历史上首次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全覆盖。各省区市党委顺利完成8362个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任务,实现了一届党委任期巡视全覆盖。已有62个中央单位探索开展了巡视工作。市县巡察共巡察党组织14万多个。
巡视监督的“利剑”作用愈显锋芒。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案件中,超过60%的问题线索来自于巡视。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厅局级干部1225人,县处级干部8684人。
着眼长远
强化法规制度保障
7月14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正式发布。这是2015年8月修订发布的巡视工作条例之后再次修订。条例修订吸收巡视工作最新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成果,为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指引和保障。
将改革的成果通过党内法规制度的形势固定下来,同时通过法规制度的保障推动改革不断推向前进,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特征。 |